房屋建筑物房产税怎么征收?

黎董雥 | 被浏览 6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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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条回答

    • 可惜没如果 2017-07-15 21:42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产的转让价减去原购买价),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类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现在执行的二手房过户指导价)。

      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6、房产所有人(业主)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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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柠檬_6149 2017-07-15 21:41

      上海房产税征税细则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去年曾表示,房产税征收后10个月,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与预期相差甚远。 上海市税务局日前公布了全市应缴纳房产税的住房最新统计数据。截至目前,上海共认定约5万套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其中去年认定2万余套,今年约3万套,其中90%适用0.4%的税率。假若按2011年房产税征收金额计算,今年的房产税收入大约在60亿元以内。 从重庆与上海房产税的试点来看,试点的房产税力度并没有起到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目的,征税额及范围并没有大到调节刚需的目的。 虽然房产税的调节作用并不明显和出众,但近期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仍旧撰文指出,将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谢旭人指出要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但根据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细则,目前都只涉及对新购商品房征收房产税。不过,从政策导向来看,未来房地产税费将会逐渐转移到持有环节:在存量住宅市场,目前持有环节基本是零税费,这就使得住宅持有成本不高,而空置率不低,很多炒房客持有房产等待价格上涨。由于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以2-3套房产形式存在,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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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小小帅 2017-07-14 17:40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但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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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seer 2017-07-13 23:39

      一.房产税征收之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征收之房产税计算
      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三.房产税征收之房产税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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