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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421 2015-11-15 18:35
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如下:
(1)竣工与验收的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进入竣工与验收阶段,是一相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项目管理程序依次进行,认真做好竣工与验收工作。
1)竣工与验收准备是指工程交付竣工与验收前的各相准备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具体操作实施,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建立竣工收尾小组,搞好工程实体的自检,收集、汇总、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扎扎实实做好工程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竣工收尾及管理基础工作。
2)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计划是行动的指南。项目经理部应认真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并纳入企业施工生产计划进行实施和管理。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完工并经自检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监理机构签署意见。
3)组织现场验收,首先由工程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图样、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合同等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竣工与验收评估报告;然后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与验收。
4)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要与竣工与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发双方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变更等资料,最终确定工程价款。
5)移交竣工资料,整理和移交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阶段必不可少切非常细致的一项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要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案整理规范的有关规范。
6)办理交工手续,工程已正式组织竣工一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单位已在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上签认,工程竣工结算办完,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撤离施工现场,正式解除现场管理责任。
(2)竣工验收准备 竣工验收准备是建立相应的竣工组织、制定、落实项目竣工收尾计划。
1)建立相应的竣工组织,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复杂的工作已经完成,但好有部分剩余工作需要认真处理。一般来说,这些遗留工作大多是零碎的、分散的、工程量不多的工作,往往不引起重视,弄不好会影响到项目的进行;同时,临近项目结束,项目团队成员难免会有松懈的心理,也会影响到首尾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收尾工作,加强项目竣工与验收前的组织与管理是项目经理应尽的基本职责。为此,项目经理要亲自挂帅建立竣工收尾班子,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多方面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律、以责考核、限期完成任务,收尾项目完工要有验证手续,形成完善的守卫工作制度。
2)指定、落实项目竣工收尾计划,项目经理要根据工作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负责编制、落实有针对想的竣工收尾计划,并纳入统一的施工生产计划进行管理,以正式计划下达并作为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岗位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竣工收尾计划的内容要准确而全面,应包括收尾项目的施工情况和竣工资料整理,两部分内容缺以不可。竣工收尾计划要明确各项工作内容的起止时、负责班组及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把计划的内容层层落实,全面交底,一定要保证竣工收尾计划的完善和可行。
dys19951122 2015-11-15 18:25
一、施工单位竣工自检
1、施工单位首先自行组织预验收。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装订有关技术资料。
2、自验的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主要依据是:国家(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等。
3、参加自检的人员,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以及有关的施工员等人员共同参加。
4、自验的方式,应分层分段、分项地由上述人员按照自己主管的内容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漏项和需修补工程,及时处理和返修。
5、复验。在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修补完毕后,通过复验,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1、施工单位应提前2日向建设单位送交《竣工验收通知书》,建设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应组织验收。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资料。
3、建设单位组织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邀请装饰办现场监督验收。
1)集中会议,各方介绍工程概况及装饰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介绍;
3)再集中分组汇报检查;
4)提出验收意见,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4、签发《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5、在交工过程中发现需返修或补做的项目,可在装饰工程保修承诺书上注明修竣期限。
6、办理装饰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7、建设单位应当提供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8、建设单位应当自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以及竣工资料报市装饰办备案。
三、装饰办监督验收
1、装饰办收到申请人的装饰竣工验收监督的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派出监督验收人员。
2、依据国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装饰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审阅竣工资料以及执行国家装饰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3、经监督检查,验收的人员、组织形式、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参与各方填写《装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待竣工资料送达装饰办备案后,装饰办签署《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ag123456 2015-11-15 1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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