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estevez 2016-09-19 18:51
一、类似于抵押权期限和抵押期限这样的约定没有实际意义,抵押担保不能约定抵押担保的期限,即使有约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
二、在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为了防止债权人长期不行使担保权利、使保证人的担保责任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依法行使权利的,将会免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
三、抵押担保属于物权担保,既有《担保法》的规定、也有《物权法》的规定。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涉及物权的形式、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权自行设立和改变。《抵押合同》法律规定的必备内容中,只明确要求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并没有抵押物担保的期限。所以,约定抵押担保期间、不能免除抵押担保责任;要免除抵押物的担保责任,只有使抵押担保物权依法消灭。
法律规定抵押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主要包括:《担保法》规定,抵押权与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物权法》规定: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就是说抵押权的消灭,只能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效,除此之外的约定或者规定,不发生免除抵押担保的责任。即使发生抵押物损毁、灭失的情况,抵押物已经不存在,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也将作为抵押债权的财产担保,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希望帮助到你!
那么爱你 2016-09-19 15:28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按揭是抵押的一种。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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