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按揭房能再贷款吗

束雨泽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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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prettygirl 2016-03-30 17:36

      可以贷款,方式一,加按,在原贷款银行增加贷款,银行会对你的房子进行评估,根据估值,结合银行政策,发贷加按款项。

      如现市值50万,银行政策贷5成,即25万,原来按了10万,已经还款2万,欠8万,即银行最高增按款项为25-8=17万。

      PS:虽然所有银行都有此项加按业务,但实际是名存实亡,只有个别真正有此业务。

      方式二、申请提前还款(1到6个月,找找关系10个工作日),偿还所欠款项,重新再申请商业贷款。如暂时无资金偿还贷款,可做垫资业务,即某按揭公司,或担保公司,帮你偿还贷款(要收入垫资费用),然后再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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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g123456 2016-03-30 16:39

      厦门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
      1) 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 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 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 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5) 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6) 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7) 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8) 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9) 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10)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材料 (1)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 户口本(夫妻双方)
      3)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 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 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 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 申请人的贷款银行活期存折
      8)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 户口本(夫妻双方)
      3)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 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 房屋产权证
      6) 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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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zl_8542 2016-03-30 15:34

      1、项目销售组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2、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房产交易中心市场所申请合同备案登记。
        3、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公司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贷款行对购房户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之妻)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5、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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