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倒叙_7629 2016-07-05 19:39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5、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Hzl_8542 2016-07-05 14:34
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解读: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调整,带来的最大利好在于改善型需求置业的门槛得到大幅降低。门槛的降低,势必带来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市场需求量加大,供不应求,房价必将因此上涨。在涨价前出手购房,正是时候!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解读:公积金首付降至二成,势必会打破刚需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刺激市场消化库存,进而导致供不应求,房价势必会因此上扬。
政策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解读:在两项政策的叠加效应下,购房者尤其是改善置业者的购房成本将大大降低,可以扩大购房需求,转变市场观望情绪,势必引起新一轮的购房热潮。
-丶- 2016-07-05 05:28
海南购房贷款政策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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