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用公积金租房怎么办理?

古彤钰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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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kitty1235 2015-08-05 19:06

        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放宽:房租不用超工资收入10%
        房租不用超工资收入10%,市民可委托按季提取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3月16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较原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新业务放宽了提取条件,优化了业务流程,简化了提取材料。
        放宽提取条件
        房租不用超工资收入10%
        旧规定:此前提取公积金交房租需满足上一年度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且提取金额为超过10%比例的部分,租赁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新变化:新的提取规定取消了房租支出占工资收入比例的限制。也就是说,过去市民提取公积金租房,房租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才行,而现在不用考虑这个比例。从市民与中心签约后的下一季度起,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前,公积金系统自动把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市民同名银行储蓄卡内,每季度划转一次。租住商品住房的,季提取金额上限为1800元,每月上限600元。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季提取金额按照扣除租金补助部分后的实际房租支出额提取。
        委托按季提取
        市民无需都到窗口办理
        旧规定:过去市民要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在满足条件后,需要每年带着材料到公积金办理窗口申请,一旦出现条件不吻合或材料遗漏,还得来回奔波,耗时费力。
        新变化:新的租房提取规定改变了原来职工每年到公积金窗口申请的办理方式,采用委托按季提取的模式。租住商品住房的,到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业务网点办理;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到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或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只要符合条件的职工,当场就可签订委托协议,即时生效。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租住商品住房的市民,季提取金额上限的标准将根据本市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简化提取材料
        缩减收入证明、结婚证等
        旧规定:原先,无房职工要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原件,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属于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收入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属于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及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分属房管部门、建设部门、税务部门和民政部门,市民要前往多部门申领后,才能到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
        新变化:新政实施后,证明材料大大缩减,与原业务相比,新业务规定中,租住商品住房的,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原件;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及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市民可提公积金改造预制板房
        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 通讯员 程雯祺)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于近日推出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符合条件的本市自主集资改造预制板房屋的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试行期2年,至2017年2月10日为止。
        预制板房改造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大亮点,是扩大提取公积金的家庭成员范围,父母和子女都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持预制板房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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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水一掬 2015-08-05 16:43

      所需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步骤/方法:

        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

      0 评论

    • 落幕后悲伤 2015-08-05 16:37

      无房职工租赁厦门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租房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无房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出具);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上一年或当年);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出具。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6.其他证明材料:
      (1)已婚的,还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2)租赁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还应提交《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3)租住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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