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份人工挖孔桩施工合同范本

付莹莹 | 被浏览 8年以前 |

我来帮他解答

还可以输入9000文字

    3条回答

    • 芒果5270 2016-02-18 12:59

      人工挖孔桩承包合同

      甲方:**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部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将“**”的人工挖孔桩项目承包给乙方施工,按照“经济合同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经双方共同协商,明确责、权、利的关系,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合肥市**花园**路与**路交叉口处。
      三、承包内容:商场及住宅 楼的所有人工挖孔桩项目,以沉降缝、后浇带划分(具体以项目部安排为准)。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包干费。
      五、承包价格:
      1、人工挖孔桩按土方量综合单价每立方米 元包干。
      2、桩身钢中笼制作安装每吨 元包干。
      3、孔边土方场院外转运每立方米转运费 元/m3。
      注:以上价格(除甲方提供的材料:钢筋、水泥、砂、石子,施工用水、电费用,搅拌机借用外)均包含了以下内容:
      ①施工所需的护壁钢模板、三角吊架、卷扬机、水泵并抽水、照明灯具、电缆等各种机械设备工具、钢制井口安钱防护栏。
      ②每天人工所挖孔桩土方,按甲方指定在建筑物四周边线(无论建筑物规模大小)范围内集中椎放,便于及时外运。
      ③护壁钢筋制安,护壁及桩砼浇捣,钢筋笼多节吊装,场内雨天土层所需钢板铺垫、接头焊接、绑扎钢筋、安装就位、(钢筋笼由甲方按钢筋自然长度制作提供)等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费用。
      ④降水所需设备及流砂层处理。
      ⑤安全生产防护管理费用。
      六、工期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无论孔桩直径大小,穿流砂层多厚、地下水多少、桩内长度多少、不可预见的气候影响、井下和场地操作难度多大,均包括在协商工期之内)共同协商如下:
      1、孔桩工程量划分由 自行商定。
      2、人工挖孔总工期 天完成,其中 幢 天完成,时间从孔桩样放好开始算起 。
      3、如超过以上期限,每误一天乙方罚款 元,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予乙方 元。
      七、质量要求:按照旗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人工挖孔桩成孔质量保证百分百合格,但还必须强制性做到以下几点:
      1、 混凝土护壁桩径允许偏差 50毫米之内。
      2、 地面第一节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规定)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毫米。
      3、 上下节砼护壁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毫米。
      4、 垂直度允许偏差小于0.5%。
      5、 桩位允许偏差:A、1~3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50毫米;
      B、条形桩基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150毫米。
      6、 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施工完毕。
      7、 护壁模板的拆除宜在24小时之后进行。
      8、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以防造成事故。
      八、结算依据:桩径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桩长以现场隐蔽验收实际长度计算。(定额规定的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土方含水量系数等不能计算)。
      九、付款方式:每月乙方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条件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经职能部门检查核定后,付款如下:①成孔部分的完成量按其单价付50%;②扩大头部分完成,经验收封底的完成,另按其单价付70%;③钢筋笼吊装多节接头焊接、箍筋绑扎就位、桩芯其浇捣完成量部分按其单价付85%,余15%桩基经过验收合格决算后付清(每次付款必须经过各职能部门审核,第二个月付款前必须交前个月的人工工资表)。
      根据本合同第六款工期要求,按照分段工期计划,没有按时完成部分罚款均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十、甲方责任:
      1、 提供建筑施工图纸及相关的设计变更一份。
      2、 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分阶段安全技术交底。
      3、 提供建筑物四周轴线桩位和水准点及标高。
      4、 提供二级电源开关箱至操作现场距离不大于50米。(末级开关箱及所需的电缆由乙方自备)。
      5、 提供食堂用餐、工人住宿及生活生产照明、水电等便利。
      6、 施工中如遇到地下障碍物由甲方处理,如因场地实际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合而导致的增加项目,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乙方责任:(如发生费用均包括在合同第五款承包价格中)
      1、 遵守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跟班检察安全生产工作,若在施工过处程中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一切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 合同代表人必须对本队伍施工人员负安全生产中的经济、法律一切责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尤其要对新工人进场院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于重要部位和操作中易于产生不安全因素的要针对性交底、并做安全示范操作,专职安全员严格履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踊跃监督,制止违章,杜绝事故的发生。
      3、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送交甲方、监理单位审定签字后,严格按照方案及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百分百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返工至验收合格,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 孔桩施工期必须定人定位仙责下班前(或暂停操作)井口钢筋护栏遮盖防护安全工作,严禁用铁板遮盖。
      5、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放样钉龙门桩、定位桩、开挖孔桩土方、钻岩、修整岩石表面、吊出孔的土(石)抛出井边1.5米以外。
      6、 负责孔桩内的照明设施(安全电压36V内),井内抽水,检测有害气体,送风、护壁模板制、安、拆,护壁钢筋的制作安装,护壁砼浇捣。
      7、 钢筋笼起吊安装,施工场地范围内的移位、运输、校正等均由乙方承担。
      8、 护壁砼和桩芯砼浇捣,从人工地料搅拌、出料运输至每个井口振捣等一切费用。桩芯砼如改用搅拌站和泵送至井口,加工费扣 元/m3,桩芯空孔部分扣 元/m3,甲方在结算中扣回。
      9、 按设计要求需要穿过的流砂层,不论多厚、多深和不可预见的施工操作难度产生所需的材料、机械人工等一切费用均包括要本合同第五款内。
      10、 甲方指定提供的水泥、护壁钢筋、石子、砂用量按实验室配合比核定用量,护壁钢筋按加工表核定用量,超过用量部分甲方按实扣回。
      11、 所有管理人员和操作生产人员应服从监理部门、甲方的指挥和监督,孔桩每天进深必须做好记录,并按国家质量评定规定提请甲方,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认可签证,方可下一道施工。
      12、 提供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暂住证、婚育证、劳务证、特殊工种证。
      13、 本合同未提及的安全生产条款,均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执行。
      14、 所有的班组都不能在**集团内部互挖劳力,否则给予500元/人/工日的罚款。
      十二、违约:
      1、 乙方如在施工中质量不能满足国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生产,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限定 天整改,超过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2、 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场,所有施工产品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所完成的工程量70%进行结算,余30%作为甲方另请班组造成的延误工期和临时请工加价等其它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办理决算会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0 评论

    • Hzl_8542 2016-02-18 11:5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0 评论

    • YR依然 2016-02-17 17:06

        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盖章确认后下发的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所有税费、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 。发包人有权视发包人开发建设情况、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程量。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人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二、 。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桩检测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二、 。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一、 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 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二、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设备离场、余泥清运等工作。

        三、节点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气在内。

        五、 。

        六、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第七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

        二、各单项工程暂定总价如下: 。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具体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包含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工程及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桩位放线及复核、护筒的埋设、成孔、成孔过程中的障碍物排除、修整边底壁、孔内照明、抽水、送风、安全架子搭拆、毒气及有害气体等的检测、安拆护壁模板、钢筋制作安装、制作浇捣护壁混凝土及桩成型、遇淤泥流沙和淤泥等复杂地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费、各种原因导致的塌孔处理费、土石方场内转运、入岩增加费、排水沟的修造、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等)、各种施工风险、管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施工现场及坑内排水及抽水、抽水台班、安全措施费、税费、利润和以下工作内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土石方外运

        五、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承包人承担采用爆破所产生的费用,并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及其费用。

        六、超声波检测管:

        如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则由承包人负责埋设超声波检测管(检测管采用螺纹口连接,下端封闭,上端加盖),则检测管制作安装费用为 10 元/米,此单价已包含检测管制作安装的人工、主材、辅材、材料价差、机械、市场风险、损耗、采保、运输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整。

        七、包干单价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市场价格和政府税费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除本合同第八条有约定的除外)。

        八、计量方式:

        (一)成孔:

        按实际开挖桩长(从桩底验收标高至开挖地面标高)乘以桩设计截面积(桩芯加护壁)以立方米计算,扩大头挖方并入计算。

        (二)人工挖孔桩砼护壁:按实际护壁长度(护壁底标高至开挖地面标高)乘以设计护壁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人工挖孔桩桩芯砼:按实际桩长(从桩底验收标高至桩顶设计标高)乘以设计桩芯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大头砼并入桩芯计算。

        (四)扩大头增加部分的体积:

        1、如扩大头实际施工增加部分的体积小于设计图示体积,则结算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如扩大头实际施工增加部分的体积大于设计图示体积,则结算按设计图示体积计算。

        (五)护壁插筋及桩钢筋笼制安: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损耗包括在单价内,不另外计算长度。

        (六)实际入岩深度超过设计入岩深度,超出的那一部分增加的费用不计入结算,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实际桩径大于设计桩径超出的那一部分费用不计入结算,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七)检测管从桩底起计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米的长度为计价长度,超声波检测失败的不予计算检测管制作安装费。

        (八) 。

        九、桩基检测的费用:

        (一)成品桩检测(如抽芯、静载等)合格则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由承包人须采取补强措施,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不合格桩的检测费用及补桩费用。

        (二) 。

        □十、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增加费仅对采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等措施)的桩基础混凝土浇筑部分进行计取。

        十一、 。

        十二、其它约定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第八条:调价方法及调价内容

        一、调价方法

        □(一)□钢筋制安、□混凝土桩芯、混凝土护壁综合单价调价方法:

        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比合同签订日期的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大于5%(不含5%)的,则钢筋制安、混凝土桩芯、混凝土护壁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可调价的材料为钢筋、商品混凝土,其它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2、基准期价格及施工期价格

        以 发布的 (以下称“信息价格”)作为参考。

        (1)钢筋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钢筋信息价格为计算基础,按实际使用不同规格的钢筋信息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钢筋制安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准期价格:以合同签订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合同签订当期无信息价格的,以合同签订前最近一期信息价格作为基准期价格。

        ②施工期价格:以实际开工当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实际开工当期无信息价格的,混凝土桩芯、混凝土护壁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具体调价方法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涨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 (施工期价格-基准期价格×1.05)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跌幅大于5%: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0.95-施工期价格)

        4、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该施工段(批次)实际开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延误超出一个月的:

        (1)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上涨,综合单价不调整;

        (2)若钢筋、商品混凝土材料价格下跌;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基准期价格-施工期价格)

        (3)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于24小时内无条件退场。

        □(二)若本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以m3计,全风化岩、强风化岩不作入岩)有所增减,则由此引起的增减费用计算如下:

        增减费用=合同成孔入岩增加费综合单价×(最终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原设计桩端入岩工程量)。

        (三)其他调价方法:

        本协议书第八条第二款约定的调价内容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1、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相近似项目的,则参考相近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3、本合同附件报价表中无相同项目,也没有相近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报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审核单价进行结算;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二、调价内容

        (一)设计变更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变更起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报价书之日起7天内对其进行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定意见后5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当工程费用增加时,视为承包人放弃调价要求,当工程费用减少时,以发包人的预算造价为准。

        (二)签证

        1、发包人确认的签证的工程款支付:随整体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发包人每次按该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随整体工程一同结算。

        2、单项累计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必须签订合同。

        (三)委托工程

        1、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需办理工程委托。

        2、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定委托工程内容和费用。

        3、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现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之日起2天内,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交相应报价书,发包人在2天内对相应报价书给予审核,双方自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后2天内共同核对完毕。承包人延期提交相应报价书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免费完成委托或变更工作。

        4、增加工程费用按委托书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委托工程必须签订合同。

        (四) 。

        三、 。

        四、除本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其余均不调整。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进度款(根据具体情况制订):

        □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每成桩 m3,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后,承包人可提出申请结算,工程结算后两个月内发包人累计付款至(各单项工程)结算价的95%,余结算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

        三、保修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两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四、施工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后在承包人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承包人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五、 。

        六、其它付款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一、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施工要求。

        二、 。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

        一、以下材料由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品牌,承包人自行采购: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钢材,必须为 所生产的钢材,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须为以下产品: 的产品,且禁止使用立窑水泥。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为 所生产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场货源不足而需采用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代替,承包人必须事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

        以上未列举的所有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确定的样板自行选择供应商采购。

        二、材料、设备进场检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或协议书的约定,向发包人提出报验申请。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且由发包人下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经检验后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立即将相关材料、设备退出现场。在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的前提情况下,发包人从收到承包人报验申请单后三天内须签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否则,发包人按已签发了《材料、设备使用许可证》承担责任。

        2、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承包人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发包人。

        3、发包人有权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过法律、规范或合同要求检验与测试的材料、设备。

        4、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进行规范及合同中未要求的但发包人认为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因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指标和标准,则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不因材料、设备的合格检验、测试或是检验报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或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发包人授权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超过三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后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过前一期(批)6个月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终止后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后另行发包。

        二、在履约过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违约行为,发包人均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委托单位进场施工,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三、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纳□ 履约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 份),地质勘探报告 份。

        五、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对淤泥、流沙及溶洞等特殊地质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异常气候施工等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有保护施工人员人生安全措施的专项方案。

        六、承包人须负责余泥、土方的排放及清运,如承包人不及时清运,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或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清运,所发生的清运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以发包人与第三方协商一致所确定的费用为准,且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七、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桩质量问题须进行补强纠偏的,则补强纠偏的施工费、材料费、检测试验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八、承包人负责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建筑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九、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所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如现场无法提供市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带发电机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十一、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含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二、若发包人人员有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请向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举报电话及联系人:020-22028621、13798197799、潘先生; 020-22028650、13512735710、康小姐;举报传真:020-38302521;举报电子邮箱: HDDC110@163.COM举报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28号5楼恒大地产集团监察室(邮政编码:510000),发包人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十三、关于杜绝假发票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虚假发票,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发包人尚未支付款项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直至承包人发票符合约定;发包人已支付款项的,发包人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承包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发包人继续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四、关于杜绝假银行保函的约定

        1、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暂定总价)的3%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

        十五、 。

        第十四条:合同通用条款的修改

        一、 通用条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 通用条款3.7款修改为:

        3.7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示威、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通用条款4.2款修改为:

        4.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四、 通用条款12.9款修改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经竣工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在3天内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承包人应重新申请验收,重新验收合格的,以最后重新送交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经验收被评定为合格的,发包人无故不按时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不影响本通用条款17.9款的执行。

        五、 通用条款25.1款修改为:

        25.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六、 通用条款25.2款修改为:

        25.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节点工期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区段完工移交的,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条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

        七、 通用条款25.3款修改为:

        25.3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承包人工程施工实际进度落后于经工程师核准执行的进度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承包人应按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种延误持续存在的,承包人应就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所存在的进度延误,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此项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其应依照25.1、25.2应向发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承包人最终通过努力,使总工期未延误的,发包人应将依据本款计取的违约金之100%给予免除。

        八、 通用条款25.5款修改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须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九、通用条款25.10款修改为:

        25.10 除因发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额巨大情况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本款情形与第25.9款所述发包人直接支付工资或报酬的情形同时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该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承包人须按25.9款和本款分别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合同。

        三、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文本正本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表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综合包干单价表

        附件二、项目组织架构表

        附件三、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0 评论

    相关问题

    • 1 回答
      • 厂房加固的施工方法有哪些?
      • 烈焰_5169 回答:常见的厂房加固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碳纤维加固:通过使用碳纤维布或板材粘贴在需要加固的构件上,利用其高强度和粘结剂的粘结力,对构件进行加固和补强。碳纤维加固具有高强度、高耐久性、轻质、施工简便等优点,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厂房结构。 2、粘钢加固:通过使用高性能的环氧类粘接剂将钢板粘贴在混凝土构件的表面,以提高其承载能
      • 施工方法 厂房装修有哪些 加固施工 1个月前
    • 1 回答
      • pp雨水模块雨水调蓄池施工方案?
      • 兔友_GPUQ08 回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愈发凸显,为此,雨水调蓄池应运而生。PP模块式雨水调蓄池是一种高效、环保、经济实用的雨水管理系统。惠洁雨水回收对于缓解水资源短缺、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提供可再生资源和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惠洁pp雨水模块 pp雨水模块雨水调蓄池施工方案 1
      • 地板施工方案 拆除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3个月前
    • 1 回答
      • 塑料水表箱品经济指标是钢筋混凝士阀门井的2/3,但施工费用更节省?
      • 呆狗 回答:塑料水表箱作为一种新型的供水设施,不仅具有优秀的性能特点,还具备显著的经济优势。与传统的钢筋混凝土阀门井相比,塑料水表箱的经济指标优越,施工费用更为节省,特别是人工成本方面。 塑料水表箱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由于其采用高品质的塑料材料,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效率高,因此单个水表箱的成本较低。同时,塑料水表箱的寿命长,维护成本
      • 水表箱 钢筋 水表 3个月前
    • 1 回答
    • 1 回答
      • 厂房加固施工的步骤?
      • 烈焰_5169 回答:1. 评估现状:首先需要对厂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了解厂房的结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只有充分了解现状,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固施工。 2. 制定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加固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厂房的结构特点和使用需求,同时兼顾经济性和实用性。 3. 施工准备:确定施工时间和队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施工前应做好周边环境
      • 加固施工 厂房施工 加固工程施工 6个月前

    手机设计本

    随时提问题,随意赏美图

    设计本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本本亲密互 动,还有更多美图等你来看!

    关注我们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