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公积金抵押贷款?

黎妙阳 | 被浏览 6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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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小小小帅 2017-08-05 23:36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
      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
      (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5)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住房公积金卡》。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
      (1)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
      (2)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
      (3)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
      (4)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还款存折(卡);
      ③《委托贷款合同》;
      ④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
      ⑤《抵押合同》;
      ⑥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 注:提前部分还款时,携带前①-③项资料。
      相关提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避开借款人当月正常还款日,如有逾期请先在还款帐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待贷款管理系统处理掉您的贷款逾期本息再办理该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有效购 (建)住房资料、首期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由借款人(配偶)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提供贷款材料交由中心审核作面谈。
      2、中心审批:中心据借款人申请材料结合其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 (房产共有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开办还款帐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3、签订合同:借款人签订借款 (抵押)合同并填写房地产抵押(或期权)登记表等,交由中心经办人核对;同时,根据在受托银行开办的还款帐户填写划款授权书及借据。
      4、银行会审:中心经办人将核对无误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借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审后并签章的借款合同返回中心。
      5、抵押登记: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将期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回中心。
      6、资金划拨:中心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中心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公积金抵押贷款。
      7、发放贷款:受托银行根据中心的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贷款发放后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中心。
      8、贷后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后返回的借款合同、借据、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分类、整理后,录入微机,归档保存。同时,通知借款人到中心领取借款 (抵押)合同及借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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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丶- 2017-08-05 10:25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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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叫我雷锋 2017-08-04 16:55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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