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叶敏红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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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和往事兴 2015-11-22 11:43

      答,发包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批准文号:
      4、承包内容及要求:
      (1)六个房间(四卧室、两客厅, 简称六个房间)打地角线,包六个房间的门、窗;客厅铺地板砖、卧室铺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乳胶漆两次;
      (2)卫生间旧瓷砖拆除,重新铺到顶,屋顶吊PVC板,水电铺设,洁具安装;杂物间刷白,地面铺地砖;(3)房间电源线路按甲方要求改动;
      (4)楼梯间扶手更换为不锈钢栏杆,地面加贴地砖,均铺设两层;
      (5)两面墙体防水处理;
      (6)一层大厅电源线路合理改造;
      (7)以及一些甲方需维修的零星项目;
      (8)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X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XXXX年X月XX日
      总日历工期:30日历天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0.2%的违约金。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造价控制在拾万元(¥100000元)以内。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核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与权力
      1、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便利;
      2、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必须的相关资料;
      4、甲方代表:
      (1)甲方,全权代表甲方按工程项目要求和合同约定条款现场组织施工,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2)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的意见和改进指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签收时间后,组织实施;
      (3)乙方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的意见或指令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指令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内容履行协议;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4、乙方代表:
      (1)乙方项目经理姓名:XXX,职称:建造师;
      (2)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3)乙方按照甲方对工程项目要求、合同约定条款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乙方有疑异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代表报告;
      (4)乙方项目经理确定后,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换。
      五、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验收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工程总价2%的违约责任。
      2、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组织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
      (2)水电敷设;
      (3)瓦工砌帖;
      (4)木工制作;
      (5)漆工刷涂;
      (6)打扫卫生。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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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itty1235 2015-11-22 11:01

      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装饰施工地址号小区楼 室。
      3、住宅结构,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 人民币(大写)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费 元,其他费用 元,管理费 元(管理费为上述费用总和的 %);税金 元。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月月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该拆除后返工重做。甲方不按时验收,工期顺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误工损失。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相关标准。乙方对上述标准的内容有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
      2、本工程由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需要返工时,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未经双方代表签署的甲方的上述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验收手续的事宜,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检查验收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若复验不合格,其返工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若复验合格,复验造成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如甲方未与乙方另定验收时间,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甲方付清工程全部价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项目为年(不得低于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项目为年(不得低于2年);
      (3)装修工程项目为(不得低于2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 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因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自行负责。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根据各自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情况约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及安全生产的要求,主要应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及施工需要。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及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上述事故时,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元施工过程中 水、电等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元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元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 元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元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住宅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或装修专用钥匙交乙方使用。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或交还装修专用钥匙。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如有影响施工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 时前及晚上 时后,中午 时至下午 时,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改变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关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宜昌市建筑装饰协会或宜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给排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验收项目名称、验收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需要乙方单位盖章的应有盖章。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 乙方:
      序号 工程施工内容及说明
      1 地面部位 2 墙面部位 3 天棚部位 4 门窗部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一: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续)
      甲方: 乙方:
      序号 工程施工内容及说明
      5 家具 6 卫生间 7 厨房 8 电气、水管 9 其他要求: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附件二: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 乙方: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质量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预算)
      甲方: 乙方:
      序号 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备注:此件可用电脑打印件,但内容应与本表相符。
      附件四: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增项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实付(增、减)金额元 元 元 元
      备注:若变更内容多,可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五: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验收项目名称 验收结果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整体工程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分项验收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
      年 月 日
      附件六: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决算)
      甲方: 乙方: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工程合同造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应付乙方金额 元 7 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七:宜昌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联系电话 装饰工程地址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日 期 年 月 日工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修理,乙方应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保修记录单 日期 内容 保修人 业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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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昵称_0108 2015-11-22 09:4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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