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手续怎么办理?

hello新家 | 被浏览 7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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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惜没如果 2017-01-05 20:26

      房产继承有两种方式:房产继承公证程序与房产继承诉讼程序。

      1. 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效力、均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2. 有遗嘱,但任一继承人不认可遗嘱效力、不愿意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3. 没有遗嘱,但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可以达成一致的,选择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更便捷。

      4. 没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就遗产继承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选择房产继承诉讼,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更节约。

      1 评论

    • 重要的小事 2017-01-04 22:33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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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丶- 2017-01-04 15:57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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