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HH0807 2015-06-26 17:11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yjjyibib 2015-06-23 14:2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县)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昵称被屏蔽] 2015-06-23 14: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栋楼)。 四、进场时间: 定于 年 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 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 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03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06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 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十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及施工机械并作出施工进度计划。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出具的变更通知书进行施工。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甲方。 4、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种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损失。 6、对于见证取样的材料,如: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等在进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材料试化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购。 7、按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须参加公开竞标,同等条件保证乙方中标。 十五、违约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如因自身实力原因,无法承担施工所需的垫付资金,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总额的1%追究违约责任,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协议与正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作为正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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