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装修可以提取吗?

云洪山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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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Hzl_8542 2015-12-19 23:3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建议你不用装修的名义提取,而用购买房产的名义提取,这样稳妥一点。你虽然已经购房,但只要你购房时没有申请提取过,还是可以以购房的名义提取的。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都可以提出申请,你可直接以购房名义提取。            以装修来提取公积金是行不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的大修不等于装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以大修提取公积金的,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经批准的房屋大修鉴定申请表(原件).            
      2)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建筑材料发票,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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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昵称被屏蔽] 2015-12-19 21:54

      按规定“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注意是“大修”不是“装修”。
      而且“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才能办理提取手续。
      也就是说普通的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非是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的危房之类的住房大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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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灯泡大怪兽 2015-12-19 20:10

      可以的。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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