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装修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提取?

翟婷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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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du845968102 2015-09-12 10:43

       装修房子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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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9小小毛 2015-09-12 08:57

      《办法一》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的原期限延长了一年,并且不再对提取者的购房所在地及购房套数做限定“缴存职工自本实施办法发布之日(即7月30日)起,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款。”《办法一》还首次将装修纳入公积金提取的范畴内,并在两年提取期限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年,使缴存职工在以购房名义提取后,还能有三年的缴存额用以装修房屋“7月30日起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装修自住住房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额度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办法二》中提到,“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一套住房的房租。提取申请人应当自租金支付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一个月缴存额。”根据《办法二》,缴存职工最高每月可提取800元,而少了对租房合同备案、完税凭证、正规发票等条件约束,意味今后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更具可操作性、更加方便快捷。同时,为方便职工,职工需要出具的无房证明还将由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统一批量与业务部门对接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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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dd_3192 2015-09-11 21:07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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