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装修合同示范文本?

郭雪丽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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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120520977 2015-06-09 21:1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______ 层(式) ______ 室 ______ 厅 ______ 厨 ______ 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 、材料款 __________ 元; 2 、人 工 费 __________ 元;
        3 、设计费 __________ 元; 4 、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_ 元;
        5 、搬卸费 __________ 元; 6 、管 理 费 __________ 元;
        7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4.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 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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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小乖520 2015-06-09 19:2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1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旺宅装修合同
      *****************************************第2页 共3页********************************************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1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旺宅装修合同
      *****************************************第3页 共3页********************************************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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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法 2015-05-30 18:5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

      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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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盛思涵 2015-05-30 18:4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住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 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 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其他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决算单》(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当日

      隐蔽工程竣工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验收通过3日内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

      竣工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市场主办单位 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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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邓坤 2015-05-30 18:48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六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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