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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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是什么
    • 芒果5270 回答:(一)废水处理 1.建设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必须单独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和收集池,做到雨污分流,并提供雨污分流管线图,由区建设局对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情况进行验收。 2.建设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具备接管条件的,经预处理后统一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采取临时过渡措施,委托统一清运。 3.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工地地面冲洗水要采取指定清洗地点,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保证统一收集,经处理后回用、接管或清运。 4.项目开工前应提供有关污水预处理监测报告,污水接管证明和临时清运协议等,经区环保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5.加强污水处理和清运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污水处理和清运情况的记录台帐,规范污水处理的排放和清运。 (二)废气(扬尘)管理 1.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制定施工扬尘污染方案,依法提请排污申报,设置围挡、围栏和防溢座等,采取防尘、抑尘、压尘和降尘措施,硬化进出道路,设置洗车平台,采用密闭运输,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确保施工运输车辆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整洁,严格控制扬尘产生。 2.建设工地配套的食堂大灶等生活设施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不得燃用和焚烧木材、塑料、橡胶等《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焚烧的物质和废弃物。 3.在装修、防水等施工中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必须采取措施做好由此而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的控制工作。 4.依法缴纳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三)噪声管理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规范建设施工噪声管理。 2.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远离边界和敏感区,并采取封闭隔声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噪声扰民。对车辆装卸、敲击等人为噪声须加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3.严格控制建设施工作业时间。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作业、连续作业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中、高考等敏感时间段停止施工。 4.依法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 (四)固废管理 1.建设工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收集、存放和清运。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漆等,不得随意处置,必须委托有证单位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3.建设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和清运。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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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怎么样?
    • Andy421 回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道,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档围拦,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建工总局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1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等部令的决定》已于2007年9月18日经建设部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
    •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施工管理制度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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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有哪些?
    • 刚好遇见你_8481 回答: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7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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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有哪些?
    • 蒙娜丽莎的小胖手 回答:施工现场安全规范标准如下;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施工现场用电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程》(GB50194-93)、《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86)、《安全电压》(GB3805-83)等标准制定。   二 现场用电系统的设计与使用管理   第四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第五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六条 临时用电工程图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作业的依据。   第七条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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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预决算怎么分析?
    • 倒叙_7629 回答:  土建预算的步骤和技巧:   一、土建预算是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区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编制和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文件。   二、土建预算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建预算算的主要作用是:   ⑴土建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控制施工图设计不突破设计概算的重要措施。   ⑵土建预算是编制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 ⑶对于实行施工招标的工程不属《清单规范》规定执行范围的,可用施工图预算作为编制标底的依据,此时它是承包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⑷对于不宜实行招标而采用施工图预算加调整价结算的工程,施工图预算可作为确定合同价款的基础或作为审查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三、土建预算的内容   土建预算有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和建设项目总预算。单位工程预算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资料,以一定方法,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然后汇总所有各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成为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再汇总各所有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便是一个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总预算。 一般汇总到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即可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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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范本有没有?
    • zhangwenquan1 回答: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XX   年   4   月   30   日起开工至   XX   年   7   月   26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责任人: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工程施工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7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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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是什么?
    • 可惜没如果 回答: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土方开挖—垫层浇筑—施工放线—基础钢筋、模板安装—基础浇筑—基础模板拆除—基础柱、基础墙放线—砖基础施工—基础柱、地圈梁钢筋、模板安装—基础柱、地圈梁砼浇筑—模板拆除—基础验收—土方回填资料:土方开挖报审—垫层浇筑报审—施工测量放线报审—基础模板、钢筋、砼报审—砖基础报审—基础柱、地圈梁模板、钢筋、砼报审—土方回填报审(工序的每个分项工程都需要报审)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年以前
  • 3 回答
    • 建筑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
    • 忆苦思幻 回答:一)施工前期 1、办理开工手续 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 2、设计现场交底 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测,建立企业工程形象,拆除、清理、放线,开线槽、水电走管线、木工制作吊顶,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现场交底后,整个施工过程由设计师、质检以及工长和工人共同完成。工程由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开工时,由施工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以此来安排材料采购、分段验收的具体时间。 3、进料及验收 由工地负责人通知,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材料进场后,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品牌,并填写《装修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施工人员开始施工。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提供,在选购过程中,乙方(装饰公司)可派人配合采购,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须签定《主材代购委托书》。 (二)施工中期 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须在施工前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检测原房屋的防水质量。 2、与工长落实水电及其他前期改造项目的具体做法;隐蔽工程验收后吊顶封板。 3、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工长)组织管理各个工种,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4、施工中需业主提供的装修主材,由施工负责人提前3日通知,以便业主提前准备。 5、业主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定期来工地察看,了解施工进程, 检查施工质量,并进行分段验收。如发现问题,与工长协商,填写《工程整改协议书》进行项目整改,再行验收。 6、公司的工程监理(或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组织、管理、规范及施工质量,并在工地留下检查记录,供业主监督。 7、业主与工长商量并确定所有变更的施工项目,填写《项目变更单》。增减项变更,交付增项款。增 减项变更,不计入工期。 8、水、电改造工程完工后,业主须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业主定期联系,倾听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10、工程进度过半,业主进行中期工程验收,交纳中期工程款。 (三)施工后期 1、工程基本结束时,工长全面细致做一次自检工作,检查完毕,内部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2、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量整改;如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留下宝贵意见,结算尾款,公司为业主填写《工程保修单》并加盖保修章,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进入保修期。 3、工程进入售后服务阶段。 施工后 1、两年保修制 两年保修期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公司负责免费上门维修。 自报修时之起,工程部将在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方案; 防水工程,水、电路工程的报修,将在12小时实施解决。 2、终身维修制 保修期后,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也负责维修,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成本费。 3、定期回访制 工程完工后,公司客服部人员将定期回访业主,了解工程质量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醒业主一些注意事项。 注: 1.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验收。 2.其中四大验收:A、基础验收(包括墙体拆除、墙地面铺贴、墙面基层处理等),B、隐蔽工程验收,C、中期验收,D、整体验收; 3.必须和业主完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年以前
  • 3 回答
    •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常见有哪些?
    • -丶- 回答: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的问题,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7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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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建筑工程施工顺序是什么?
    • 芒果5270 回答: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 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部分工程验收报告 5、 主题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 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监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 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五部分 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分 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 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 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七部分 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设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实验报告及锚杆抗拔力实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实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实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查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8年以前
  • 3 回答
    • 建筑工程施工新工艺是什么?
    • 可爱的橙子 回答:其实步骤太多了,说多了你也理解不了,你能把我们4年的知识都看明白么?况且我4年也都没学的那么详细。所以我简单的说一下,希望能帮到你。有的地方还是在我们教科书上给你查完写下来的。 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分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委托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施工合同签订; 施工阶段分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领取、施工; 竣工阶段分为竣工验收及期内保修。 我觉得你想了解的应该是施工阶段吧,那得看楼是什么结构的,通俗点说,有的是用砖的吧,有的是用钢筋混凝土的。现在一般常用的就是砌体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国家规定只能盖8层,就象我们平时低层的居民楼,如果是高层的一般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因为砖的自重太重了。 第一步应该是做地基了,先放线(也就是测量),然后打桩(定点啊),抛槽。做地基基础。接下来如果是砌体结构比如是砖的,那就那么垒上去,中间当然有许多很深的,就不说了,要不然一天也说不完。 如果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就支模板,绑钢筋或者有的也是先绑钢筋后支模板,根据具体施工的地方不同。然后浇注混凝土。绑剪力墙钢筋~ 支模板~ 浇注混凝土~。就这样一层就做好了,以次类推。 终于写完了,其实还有很多,对于你的感兴趣,知道这么多已经很好了。再多就该糊涂了。如果有问题给我留言也可以,虽然我也不是知道的很多很专业,但是也很愿意帮助你。 追问: 您再详细讲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 回答: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本条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列举了混凝上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具体名称。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根据具体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确定应验收的分项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8年以前
  • 3 回答
    • 建筑工程施工员证怎么报考
    • 最亮的小太阳 回答:建筑工程施工员证报考条件 1、 已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系统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在线报名、缴费、培训、考试、拿证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不在正规机构培训而拿到的证书,其证书都无法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网站注册查询,不能复检验证,属无效证书。请广大学员不要到其他不正规机构报名,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您在报名培训中遇到困难,可通过在线客服或全国报名咨询 ;报名成功后有专职辅导员负责远程培训、考试、证书发放事项 。 2、 二、报名、培训、考试、发证流程 1)、报名:阅读报名专业的培训考试信息,通过“报名入口” ,填写报名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报名中心审核通过后(可通过“报名状态查询”查询),在线缴费完成报名。 2)、缴费:可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完成网上实时缴费。(可24小时在线提交报名资料并缴费) 3)、培训: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远程学习帐号、邮发教材。 4)、考试:笔试或网上机考;成绩未合格两天后安排补考,确保通过。 5)、发证:证书快递给考生,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来考点领取。 3、 三、上传报名资料 1)、报名须上传:电子版照片及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作档案、证书使用。 2)、《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先下载报名表,打印,工整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未参加工作或无工作单位者以及个人报名,均无需单位盖单。
    • 施工员证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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