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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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潢施工现场要看什么?
    • 倒叙_7629 回答:因为每个施工阶段需要着重看的地方不同,所以装饰公司工长就对不同的施工阶段进行了列举,当业主参观工地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施工现场进行到的阶段进行针对性的观看,就可以更好的判断这个装修公司的施工怎么样。 1、看初进场的装修工地 这个阶段主要看拆除的墙面切割的直不直,若是墙面呈现坑坑洼洼的效果,那么肯定是技术不过关的。拆除阶段的垃圾会非常多,是否及时清理垃圾也反映了装修公司的管理水平及施工工人的素质。然后还要看他们有没有在承重墙上做改动,若是有那么这样的装修公司不可取。 2、看水电改造阶段的装修工地 水电改造是很重要的隐蔽工程,看水电主要看厨房卫生间的水管电线有没有走在顶上,客厅和房间的线管有没有靠墙边走。插座的位置是否符合生活需求,墙面和地面开槽的地方槽开的直不直,抹的槽水泥有没有突出墙面。 3、看贴砖完工的装修工地 主要是看瓷砖的铺贴效果,瓷砖铺贴的是否平整,在墙角附近的瓷砖切割的是否到位。卫生间的水是否能流向地漏,暗盒地方开的孔是不是方方正正的,缝隙有没有黑边,瓷砖有没有错位。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5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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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施工现场安全如何管理
    • ag123456 回答: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工程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水、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 堆放、清除废弃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 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种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产生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合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 土方开挖工程; (三) 模板工程; (四) 起重吊装工程; (五) 脚手架工程; (六) 拆除、爆破工程; (七)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 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级、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当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 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 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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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防盗措施有哪些?
    • tandang 回答:你好,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8年以前
  • 3 回答
    •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都有哪些?
    • 一点留恋 回答: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设施,通常可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两类。 例如: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化灰池、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施工现场临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质量 7年以前
  • 3 回答
    • 施工现场出入制度是什么?
    • [昵称被屏蔽] 回答:(一)现场有保安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值班,对施工现场及出入工地的人员、车辆、材料、机具进行管理。   (二)所有进出现场人员和工地保安应在项目经理和公司保卫科领导下工作,并由公司保卫科联系当地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小组,发生情况可立即通报。   (三)出场车辆、机具、物资均需有工地项目经理的放行条,方可离开。人员离开现场时随身携带物品需保安员检查无疑方可放行。   (四)探亲、访友人员,由门卫人员负责找人,在门卫外商谈。现场工人宿舍不得容留"三无人员"及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宅,来探亲的工作家属应自行另找房屋居住,不得住在工地。不得在宿舍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严禁酗酒及打架斗殴。   (五)场内所有人员要登记造册,名册中要有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地成立业余防暴队,制止群体打架,团体抢劫、偷盗,制止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工地治安例行检查。业余防暴队可与业余消防队同一成员,这些人必须法纪观念强,大公无私,身体健壮具有些专业知识。
    •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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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惩罚制度是什么?
    • 小小小帅 回答:1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强化施工中的组织纪律,制定本办法。 1、施工现场必须按公司规定在指定的方位张贴公司的铭牌、标识和有关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此妥善保管,工队在进入场地施工前必须将进门户用包装物内外包好,后张贴《致谦书》。(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服装进行作业,着装要整洁,及时清洗。禁止在公司项目施工中乱穿其他公司的服装。(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3、现场材料的堆放必须整齐,木方扎捆,暂不使用的材料应开包验收,材料不应堆积在走道、门口、施工通道等妨碍施工的路线上,易燃易爆的油漆等材料,用具必须隔离堆放,并应做好消防措施。(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材料应与易燃品分离由专人管理,使用完成检查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5、工程垃圾要及时清理,每天完工后场地必须清扫干净,垃圾必须装袋,而且要把每日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方。(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2 6、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带小孩或者其他不相关的人员在工地游窜,不得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酗酒、赌博、打架骂人等一切不良行为发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7、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时,不得穿拖鞋、光膀子、女同志不得留长发、穿裙子、严禁楼内居室装修时向外乱丢东西或沿窗口上运材料、越窗、阳台间攀爬过户的行为发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8、施工用水、用电应加强管理,白天应把房间的灯关掉,用水完成应及时关掉水龙头,不得有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9、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威胁利用、收取礼物等现象发生。对客户的合理建议,增减项目必须及时与公司联系,确定后办理好变更手续,不得私自追加变更任务量向业主收取费用,严禁私自转卖,调换该项目中的任何材料。(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5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0、严禁在已经漆面完工的家具上放置工具,材料及杂物。(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1、严禁施工人员将自己的衣物、鞋袜、食品、工具、材料等杂物放置施工家具中。(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2、严禁施工人员不安全用电,所有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是经有的插座,所有的现场的施工现场改制线路接头必须包安全布,禁止所有现场的施工工具带病使用、要求所有改制线路必须按现场实际情况做金属或PVC护线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黄腊管。(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2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3、严禁施工现场开火做饭(有特殊情况的报请巡检部同意方可使用并由该巡 3 检员检查吹用具的安全)。(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4、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原有卫生间设施(经巡检部同意并由该项目经理买置并安装临时使用卫生间设施后方可使用)(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5、严禁在进行油漆施工的现场住宿睡觉(要求保持现场空气流畅,场地干燥,保持一定的温度,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合格防护用具,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6、严禁对责任问题进行推、托、拉,要求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7、禁止施工人员以各种理由顶撞施工管理人员,有不同意可以反映上级领导。(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1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8、禁止不按图纸施工。(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公司给予500元并要求限期整改) 19、对施工现场无故无人的情况,给予罚款100元并记入巡检记录(特殊原因项目经理可向巡检请假)
    •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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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有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方案?
    • 灯泡怪兽 回答:施工现场临时用水包括; 1、施工生产用水; 2、施工机械用水;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 4、生活用水; 5、消防用水;      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及人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工作、建设的场所,包括陆地,海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够进行施工工作的地域。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的现场管理,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并组织实施。
    • 施工现场临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质量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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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应急措施有哪些?
    • 99小小毛 回答:一、应急准备 1、本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 为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 、安全科科长 、项目经理 参加的公司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施工项目根据承建项目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员、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现场意外伤害应急领导小组。 2、根据公司承包经营范围,我公司主要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根据以往施工安全意外伤害发生频率,主要 意外伤害有: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物中毒、窒息。 3、为确保人员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以认为本的宗旨,当发生意外伤害时,建立畅通的应急联络 渠道,公司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联系电话: 联系人: 4、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事故人员得到及时求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法》规定,公司承建项目在《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备案》时,必须参加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 险。 5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公司IS09001质量体系文件及《施工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编制特殊及关 键过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开工前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施 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职安全,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进行验收,做好“三宝”的使用,并向作业人 员进行危险源分析,及施工注意事项交待。 7、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配备医用担架、急救药品、卫生绷带等,并就近联系卫生医疗点,职工发生 中毒、意外伤害时及时拔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 二、现场人员伤害抢救实施办法 1、事故后,由班组长或施工员、项目经理的指挥下,根据伤情开展抢救工作,同时拔打医疗急救电话 (120)请求援,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情况下,对伤者实施有效的急救治疗。 2、现场人员根据受伤原因立即开展应急抢救。 3、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在发生事故后1小时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公司领导小组在 接到电话100KM范围内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急救工作。 4、公司各部门,施工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人员必须为抢救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支持。 5、现场施工用车即为紧急情况下的抢救用车,必要时租用社会车辆,费用从项目部安全措施费用中列支。 (1)、高空坠落 1)、高空坠落、撞击、挤压可能在胸部内脏破裂出血,伤者表面无出血,但表面出现面色苍白、腹痛、意 识不清、四肢发冷等征兆。应首先观察或询问是否出现上述特征,确认或怀疑存在上述特征时,严禁移动 伤者,应平躺并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 2)、如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 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至医院治疗。 (2)、物体打击 1)、首先伤口看法的打击物体,同时查看被打击部位伤害情况。 2)、根据伤情确定救护方案,需要包扎的进行现场简易包扎,若有骨折,应就地取材,使用夹板或竹棍固 定,避免骨折部位移位。开放性骨折并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在固定,用担架或自制简易担架运送伤者 至医院治疗。 (3)、触电 1)、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使带电体与伤员分开。 2)、观察神智是否清醒,应使其在安全区就地平躺,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伤员若不清醒,应立 即使在安全区域就地平躺,以确保呼吸道畅通。 3)、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4)、机械伤害 1)、立即关闭施工机械。 2)、如造成短肢或骨折,应立即进行现场固定包扎,找回被切断肢体,以便送医院后救治工作。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心肺复苏抢救,并联系就近医院医治。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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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管理措施有哪些?
    • 梦见了什么 回答: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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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是什么?
    • 没有昵称_0108 回答:1、噪声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静压打桩机取代锤式打桩机、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阶段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的施工量。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为保障居民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造成的噪声和废气影响。 (5)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8)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 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2、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最主要的大气环境影响是粉尘。干燥地表的开挖和钻孔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的作用下会产生粉尘扬起;而装卸过程和运输过程中造成的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雨水冲刷夹带的泥土散布路面,晒干后因车辆的移动或刮风引起的二次扬尘;开挖的回填过程中引起大量粉尘飞扬;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引起泥土的洒落及飞扬。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不容忽视。浮于空气中的粉尘被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吸入,不但会引起各种呼吸道疾病,而且粉尘夹带大量的病原菌,传染各种疾病,严重影响施工人员及周围企业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此外,粉尘飘扬降低能见度,易引发交通带事故。粉尘飘落在各种建筑物和树木枝叶上,影响景观。 打桩机、运输车辆等烧油动力设备工作时会排放一定量的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项目的建设时需选用优质的燃油,以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装修施工中使用涂料、粘合剂产生含苯系物、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气。建设单位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从材料选择、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几个方面来预防和控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3、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暴雨带来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含油污水和厕所冲刷水;地下水主要指开挖断面含水地层的排水;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因此,上述废水不经过处理进入地表水,不但会污染地表水,还可能造成河道和排水渠堵塞。 为减少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将污水直接排放,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过三级厌氧化粪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所有的施工废水经上述处理后方可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弃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 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撒漏泥土,污染公路,影响市容与交通。弃土在堆砌和运输过程中,如不妥善处置将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清运开挖弃土的车辆行走公路时,不但会给沿线地区增加车流量,造成交通堵塞,尘土的撒漏也会给周围环境卫生带来危害。开挖弃土如果不组织堆放、倒弃、如遇暴雨冲刷,则会造成水土流失。在靠近河涌地段,泥浆水直接排入河涌,增加河水的含沙量,造成河床沉积。同时泥浆水还夹带工地上的水泥、油污等污染物进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在弃土场下游区域的河流也将会受到水土流失的严重影响。 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水土流失是地表在水力或风力等外应力的作用下,土壤发生冲刷并随水分一同流失 的过程,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包括气候、水文、地质、地貌、植被、工程建设、社会经济等。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挖掘、修路、建房等活动,会产生大量松散的泥土,加上地处高温湿润的南亚热带,暴雨较多,在降雨侵蚀力的作用上可能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量采用美国农业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计算,其表达式为: A=R•K•LS•C•P 式中,A—单位面积的土壤流失量,kg/m2; R—年平均降雨侵蚀因子; K—土壤可侵蚀因子; LS—地形因子(包括坡长因子和坡度因子); C—植物覆盖因子; P—侵蚀控制措施因子。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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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防扬尘方案谁有?
    • 奋斗_9500 回答:施工现场防扬尘方案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现场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热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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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签证单范本?
    • 可爱的橙子 回答:基建工程签证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变更部位 签证类型 设计变更 □材料变更 新增项目 □其他( ) 预算造价 变更理由 变更签证内容(签证内容如与合同重复,予以扣除) 项目 数量 单价 计算式 预算金额 决算方式 最终造价确定方式说明: 签证人员: 监理单位(及公章):姓名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施工单位(及公章):姓名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甲方代表(及公章):姓名 日期 ;负责人 日期 甲方见证人: 姓名 日期 ; 分管处长: 姓名 日期 ; 处长: 姓名 日期 ; 注:工程变更签证单须附详细预算书 变更签证须审批完毕后,方可施工。本表一式四份,学校基建、施工单位各执二份。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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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有哪些?
    • 秉锅锅155 回答:1.施工队伍分散。有些高层建筑高度都在lOOm以上,建筑面积达数十万平方米,施工过程中各工种交叉作业,人员来自不同单位,特别在内装饰阶段,不同的楼层有不同地区的施工队伍在施工。 2.工程造价数额大。投资来源有单位集资,有国内外合资,港澳台商人投资,外国独资,投资的单位多、数额大,使用的材料多为国外进口,新材料、新设备多。这些工程施工中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都很大。 3.施工现场狭窄。由于各地区进行城市规划,进行老城区改造,新的高层建筑都建在人口密集的闹市地区,与周围的商业、居民区毗邻,施工场地狭小,参加施工的民工多数在施工现场内住宿、生活,环境条件较差。 4.立体交叉作业干扰大。高层建筑楼层多,施工零星分散,参加旅工的单位多,人员杂,在立体交叉施工中,施工的节奏快,变化大。 5.所需建筑材料量大集中,而且日有所进,堆放杂乱,特别是化学易燃和可燃材料多,储存保管和管理条件差。 6.电气设备多,耗电量大。建筑机械和车辆进出频繁。有效机械部件和保养电气场所多。存在着的薄弱环节也多。 7.不安全因素多。面临外面脚手架,内堆材料,外部临口临边,内部洞孔井道,层层楼面相通垂直上下,电焊气割作业重叠,而且动火的点多、面广、量大。 二、高层建筑施工的火灾危险性 1.在管理方面。由于管理人员缺乏消防业务知识,防火安全管理经验不足,对班组防火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或不全,对违章人员处理和教育不严;对施工中所使用材料和设备性质不熟悉,以及执行防火制度不严格;管理人员马虎草率,动火审批手续不严,防火管理意识差,三级动火监护措施不落实。 2.在操作方面。由于防火意识不强,缺乏防火知识,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和一定的盲目性;或者急于求成,而违章作业;对明火作业中,火星可能从层层相通的洞孔中溅落在某一层存放的易燃物品上,一遇火星即刻会引起燃烧的预料不足。对高层建筑施工多层次交叉作业、立体作业,堆放不同性质的材料设备等易发生火灾认识不足。 3.在设备器材方面。由于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器材设备不配齐配足;对施工材料性能、工程特点不熟悉,配置器材针对性不强;对多层次作业的工程,没有设专用水泵,无消防水源,造成楼层缺水等。 4.在防火措施方面。高层建筑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力量不足,或无专兼职监护人员;对义务消防队没有按建设规模组织,或组织后人员调动频繁和没有进行防火业务知识培训;施工中未采取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 三、高层建筑施工的防火措施 (一)领导重视,明确目标 1.项目各级领导要重视施工防火安全,始终将防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防火工作列入项目经理的议事日程,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交施工任务同时交防火要求,使防火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上到下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络,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高层建筑工程施工防火的目标和任务,使高层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得到组织保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业主、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参加的综合治理防火办公室,协调工地防火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合办公室要坚持每月召开防火会议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找出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制订落实整改措施。 3.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都要有一名义务消防员为班组防火员,负责班组施工的防火。同时要根据工程建筑面积、楼层的层数和防火重要程度,配专职防火干部、专职消防员、专职动火监护员,对整个工程进行防火管理,检查督促,配置器材和巡逻监护。 4.领导小组要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消防监督机关和周围地区的横向联系,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络,使现场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增强工地的防火工作应变能力;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 施工现场质量 施工现场临时 工程施工现场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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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
    • 请叫我雷锋 回答: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唐山滨湖庄园403~406栋住宅楼位于唐山市路南区三角地,六层砖混。 二、用电管理是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核心内容。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平面布置图,据以用电设备多于五台以上及用电设备总容量以超过50KW以上《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五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为此本工程编制临时施工组织设计。 三、按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现场勘探;    1)根据在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总平面布置图和拟定的临时用电布置图,确定所用机械设备的位置和三级配电的层次及导线敷设的部署等。 2)该工程为筏板基础,周圈铺设40х4镀锌扁铁连成一体作为避雷接地体,与室外机械及配电系统相连,分别在三处(即总配电箱处、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处的重复接地利用5-6个基础钢筋用电焊施焊。每处的接地电阻值用接地测试仪测得均符合接地电阻值要求。 2、电源选择:根据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和电力需用量,临时供电由场地附近业主的电力系统供电。 电力系统选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配电线路设在道路一侧。挖掘电缆沟,敷设电缆,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机械的装拆及运转,并避开堆料、挖槽、修建临时工棚用地。室内低压动力线路及照明线路,皆用绝缘导线。 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1)该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电源是由建设单位从外部高压线经变电器变电所得380/220电压引入,送至到施工单位指定的地点(总配电箱处)。整个施工现场按三级配电布置,(示意图表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按现场顺时针逐以编号箱内所用开关明显的标志注明,其回路和所控用电设备等,所运行的开关均有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有持证电工按时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以防发生触电伤害。 2)配电线路建设单位送至总配电箱处的电源线为三相四   线制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自总配电箱开始二级配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覆盖施工现场。做到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分开。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和保护零线相连接,工作零线仅用于负载(即220V照明及220V用电设备使用)。其中保护零线与其他各导线颜色应区别开来宜采用绿/黄双色线。 3)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对固定式的安装高度要求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均为1.3m。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采用移动式开关箱(用   D   表示)、内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一律设在箱底的下地面且有防绝缘损坏措施。整个施工现场采用二级漏电保护。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使之具有分级分段的保护功能,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 购置漏电保护器和安装运行及维修均应按规范规定。    4)从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间导线线路均为直埋暗设,从分配电箱联系各开关箱的各导线埋地。做法:挖深60cm深,电缆加套管,上铺5㎝砂,砂上平铺一层红砖,上铺素土,在首末端位置插埋地标记。            5)防护用品措施:临时用电在安全防护上,应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些不得因素得发生,消除一切隐患。 首先,我们选用国家级达标配电箱及分箱、开关箱、电缆采用三相五芯电缆,对电缆采用穿塑料管并埋敷地下不低15㎝,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得警告标志牌。 另外,在维修电气设备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看护,并备有消防栓两台。 6)接地与防雷设计: 在施工现场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采用接地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详见下图设计所示:    注:1、-工作接地      2、-重复接地         3、-外露可导电部分 A、B、C为相线,N为工作零线,PE为保护零线。 防雷系统采用在塔吊、脚手架等最高点位置设置避雷针,基本覆盖整个施工现场,基础接地点采用螺栓与基础设计避雷带焊接的镀锌扁铁压接,上断避雷针与下端避雷带采用10㎜2多股铜芯线做电气连接并与重复接地分开设置。 7)现场施工用电干线及接线系统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平面布置图。 3、进行负荷计算: 1)确定计算负荷,按下列供电系统图程序进行计算:    2)用电量计算: 名称 功率/台(KW) 台数 用电容量(KW) 使用情况 塔      吊 26 2 52 常用 物料提升机 16 2 32 断续使用 砂浆搅拌机 7.5 1 7.5 断续使用 钢筋切断机 3.0 3 9 常用 钢筋弯曲机 3.0 2 6 常用 套子机 2.2 2 4.4 断续使用 钢筋切割机 2.2 1 2.2 断续使用 调直机 2.2 1 2.2 断续使用 电      锯 5.5 1 5.5 常用 电      刨 3.5 1 3.5 常用 振捣器 2.2 4 8.8 断续使用 平板振捣器 4 1 4 断续使用 潜水泵 2.2 2 4.4 常用 电动机总额定功率 141.5 闪光对焊 80 2 160 断续使用 电渣压力焊 31 2 62 断续使用 电焊机 20 2 40 常用 电焊机总额定功率 262 现场照明 办公区、生活区 20.0 常用 电动机总额定功率:∑P1=141.5kw 电焊机总额定功率:∑P2=262kw 照明用电:∑P3=20.0kw cosф:   电动机功率因素,取0.75; K1,K2,K3, 相应动力机械折减系数: K1=0.6,      K2=0.5,      K3=1.0 P总=1.10(K1∑P1÷cosф   K2∑P2   K3∑P3)   =1.10×(0.6×141.5÷0.75    0.5×262 1.0×20.0) =1.10×(113.2 131 20) =290.6KVA 说明:根据施工进度和大型设备断续使用情况,使用业主提供的380V交流电SL7-500/10(额定容量500KVA)的变压器,即可满足施工需要。 (1) 现场用电导线截面计算及选择。 配电导线的选择 按导线的持续允许工作电流选择: 用电设备的P1功率为: P1=2.2 2.2 3 2.2 31 4.4 28 =73kw;   其工作总电流为:I线=K∑P/(31/2U线cosф) =0.9×73×1000/(31/2×380×0.7) =65700/460.73 =142.5A 故主导线选用(3根×25mm2   ) (2根×16mm2   )铜芯橡皮线,满足使用要求。 用电设备的P2功率为: P2=4.4 31 28 =63.4kw;   其工作总电流为:I线=K∑P/(31/2U线cosф) =0.9×63.4×1000/(31/2×380×0.7) =57060/460.73 =123.9A 故主导线选用(3根×25mm2   ) (2根×16mm2   )铜芯橡皮线,满足使用要求。 用电设备的P3功率为: P3=20 3 80 3 3 3 80 =192kw;   其工作总电流为:I线=K∑P/(31/2U线cosф) =0.9×192×1000/(31/2×380×0.7) =172800/460.73 =375.1A 故主导线选用(3根×50mm2   ) (2根×25mm2   )铜芯橡皮线,满足使用要求。 4、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见附图) 5、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之间按下表保持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如无法保证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等防护措施。 表: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少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 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 距离(m) 4 6 8 10 15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线保护,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相匹配且符合用电规范规定,各种电箱高度均应离地面1.3—1.5M,所有的电箱必须做好防雨措施。 3)所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及五芯电缆线必须使用省推荐产品。 4)低压外电线路架设须用专用电杆,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低压配电线路架设用有绝缘外层的电缆,使用绝缘子架设,埋地敷设应加防护套管,埋深0.6M。施工现场除开关箱到设备允许有短距离拖地线外,不得有任何拖地线,照明线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配电箱前不得有杂物,应有足够2人工作的空间,电箱门、锁齐全,箱内无杂物,应悬挂“电工工作警示牌”,总配电箱、分箱及开关箱内各配电装置及接线应按规定进行设置。箱内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符合规定,接线整齐有序、正规、符合规范规定。多路配电有明显标记,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合理有效,符合用电规范。 6)总箱、分箱及开关箱内各配电装置完整无损,参数与设备容量匹配,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7)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重复接地的接地线必须连接在PE线上,在同一配电系统中严禁一部分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做保护接地,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8)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安分部分项下达,内容详尽,交底人、接底人签字明确,严格按照“倒闸操作”顺序要求进行电工作业。 9)所有易发生电气起火的危险部位和重点部位均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有效的灭火器材。 10)经常组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排除,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正常、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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