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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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综合验收?
    • 勿忘初衷_5447 回答:综合验收一般是指建筑物,房屋,小区的全面验收。为加强对住宅小区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高住宅小区总体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 综合验收 什么叫玄关 综合电缆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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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验收程序是什么?
    • 家和往事兴 回答: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建质[2013]17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新增条款)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新增条款) 取消条款: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新增“八”,取消原“九、规划”、“十、消防、环保”)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一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同时废止。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 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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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有什么区别?
    • 可爱的橙子 回答: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 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申请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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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 倒叙_7629 回答:工程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等。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 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综合验收 验收资料 6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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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竣工综合验收流程是什么?
    • 可爱的橙子 回答:综合验收主要包括:1、公共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6、排水许可 7、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验收证明 8、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 9、物业质保金交存证明 10、供电设施验收等
    • 竣工验收流程 综合验收 验收流程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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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布线验收内容都有哪些?
    • 清水一掬 回答:(1)每个工作区(5-10m2)至少有一个双孔或多孔8芯的信息插座。 特殊工作区可采用多插孔的双介质混合型信息插孔。 (2)采用压接式跳线或插接式快速跳线的交叉连接硬件。 (3)配线子系统采用5类非屏蔽双绞线、5类屏蔽双绞线、超5类双绞线、光纤或混合组网。 (4)干线采用铜缆和光缆混合组网或全部采用光缆组网。 (5)每个工作区对应信息插孔均有独立的水平布线电缆引至楼层配线架。
    • 综合布线 综合验收 综合布线施工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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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有什么区别?
    • 一追再追 回答: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区别: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质监站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是整个工程(包括主体和附属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经过质量保证期限,不出现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竣工资料编制完全,对于工程缺陷。
    •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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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
    • 瞎激动51 回答: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范。依据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应向买受人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出卖人交付的商品住宅未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不排除该商品房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的缺陷,同时,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关系到房产证的办理,一旦将来发现该房屋始终无法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房产证则始终无法办理。 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湖南省及长沙市的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加盖备案专用章;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这时,共计四页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才是一份完整的备案表。 另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缺少任何一项,买受人不能接受。 需要注意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建设(开发商)、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建设行政机关各方,就完工的建筑物的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所作的验收报告,并不能证明该建筑物没有质量问题,如果该商品房确有质量问题,主管单位可以收回备案表,责令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全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也需要购房人来验收确认。
    • 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表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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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有哪些区别
    • 瞎激动51 回答: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三)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 (四)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五)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 申请竣工综合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规划部门及其他专业管理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个单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等; (二)工程承发包合同; (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的各单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文件; (四)竣工资料(图纸)和技术档案资料;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文件资料。 竣工综合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并附规定的文件资料; (二)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一个月内,应当组成由城建(包括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规划、房地产、工程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及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参加的综合验收小组; (三)综合验收小组应当审阅有关验收资料,听取开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进行全面鉴定和评价,提出验收意见并向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 (四)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综合验收报告进行审查。综合验收报告审查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将房屋和有关设施办理交付使用手续。验收合格并已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不再承担工程增建、改建费用。
    • 综合验收 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竣工验收备案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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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布线验收标准是什么?
    • 亮123 回答:综合布线验收标准如下: ( 一)施工前的检查 1.在安装工程之前,必须对设备间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1)设备间的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室内墙壁已充分干燥。设备间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的搬运,房门锁和钥匙齐全; (2)设备间地面应平整光洁,预留暗管、地槽和孔洞的数量、位置、尺寸均应符合工艺设计要求; (3)电源已经接入设备间,应满足施工需要; (4)设备间的通风管道应清扫干净,空气调节设备应安装完毕,性能良好; (5)在铺设活动地板的设备间内,应对活动地板进行专门检查,地板板块铺设严密坚固,符合安装要求,每平米水平误差应不大于2mm,地板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和防静电措施应符合要求。 2.交接间环境要求 (1)根据设计规范和工程的要求,对建筑物的垂直通道的楼层及交接间应做好安排,并应检查其建筑和环境条件是否具备。 (2)应留好交接间垂直通道电缆孔孔洞,并应检查水平通道管道或电缆桥架和环境条件是否具备。 (3).器材检验要求(略) (4).安全要求(略) (5).技术准备(略) (二)双绞线传输通道施工 1. 金属管的敷设 (1)金属管的要求 金属管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不允许有锈蚀。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2)金属管的切割套丝 在配管时,根据实际需要长度,对管子进行切割。管子的切割可使用钢锯、管子切割刀或电动切管机,严禁用气割。 管子和管子连接,管子和接线盒、配线箱的连接,都需要在管子端部进行套丝。套丝时,先将管子在管钳上固定压紧,然后在套丝,套完后应立即清扫管口,将管口端面和内壁的毛刺锉光,使管口保持光滑。 (3)金属管的弯曲 在敷设时,应尽量减少弯头,每根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头不应超过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 金属管的弯曲一般都用弯管进行。先将管子需要弯曲部位的前段放在弯管器内,焊缝放在弯曲方向背面或侧面,以防管子弯扁,然后用脚踩住 管子,手板弯管器,便可得到所需要的弯度。 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绝缘套管,管口伸出部位应为25-30mm。 (4)金属管的连接 金属管连接应牢靠,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金属管外径的2.2倍。金属管的连接采用短套接时,施工简单方便;采用管接头螺纹连接则较美观,可保证金属管连接后的强度。 金属管进入信息插座的接线盒后,暗埋管可用焊接固定,管口进入盒内的露出长度应小于5mm。明设管应用锁紧螺母或带丝扣管帽固定,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4扣。 (5)金属管的敷设 a. 金属管的暗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金属管内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管径宜为15-25mm,直线布管30mm处设置暗线盒。 *敷设在混凝土、水泥里的金属管,其它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以保证敷设后的线缆安全运行。 *金属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水泥、沙浆渗入。管孔对准、无错位,以免影响管、线、槽的有效管理,保证敷设线缆时穿设顺利。 *金属管道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建筑群之间金属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不应小于0.5m。 *金属管内应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金属管的两端应有标记,表示建筑物、楼层、房间和长度。 b.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金属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2.5倍。 2.金属线槽的敷设 (1) 线槽安装要求 * 线槽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视环境而定,最大不应超过50mm; * 线槽水平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 垂直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 线槽节与节间用接头连接板拼接,螺钉应拧紧。两线槽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 当直线段桥架超过30m或跨越建筑物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 * 线槽转弯半径不应小于其槽内的线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 盖板应紧固。 * 支吊架应保持垂直,整齐牢靠,无歪斜现象。 (2) 水平子系统线缆敷设支撑保护 预埋金属线槽支撑保护要求: a.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为不同的尺寸,按一层或两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两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 b.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15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布放线缆盒时维护。 c. 拉线盒盖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能开启,并采取防水措施。 d. 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 设置线槽支撑保护: a. 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b. 金属线槽敷设时,下列情况设置支架或吊架:线缆接头处、间距3m、离开线槽两端口0.5m处、线槽走向改变或转弯处。 在活动地板下敷设线缆时,活动地板内净空不应小于150mm。如果活动地板内作为通风系统的风道使用时,地板内净高不应小于300mm。 在工作区的信息点位置和线缆敷设方式未定的情况下,或在工作区采用地毯下布放线缆时,在工作区宜设置交接箱。 (3) 干线子系统线缆敷设支撑保护 线缆不得布放在电梯或管道竖井内。 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弱电间中线缆穿过每层楼板孔洞宜为方形或圆形。 建筑群子系统线缆敷设支撑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 交房标准是什么 综合布线 物业收费标准是什么 8年以前
  • 5 回答
    • 房屋综合验收需要什么
    • _范儿_5403 回答:一、正确的房屋验收程序 1、查看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验收。一般收房过程中,业主在验房前,物业会催促业主交付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业主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等几把。注意: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验房问题备案单。 3、核查房屋总面积。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很多。收房时,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4、签相关文件。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5、交合理费用。这里的合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应有物价局批文、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
    • 综合验收 购房需要什么 过户需要什么 8年以前
  • 4 回答
    •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 一追再追 回答: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程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组织自检。自检后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预验收。预验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正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8年以前
  • 3 回答
    • 商品房综合验收合格的规定?
    • 亮123 回答:你好,商品房综合验收合格的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可以说这是政府对开发商的监管手段,更是对购房人权益的有效保障。 可是近年来,几乎所有开发商在合同中不以该条款作为交楼条件,交楼前要完成综合验收几乎是一句空话;而作为购房人需要的也不是如空中楼阁的综合验收,而只是综合验收里几项重要的验收内容在交楼前完成。因此,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取消了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成为一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论是开发商也好,还是购房人也好,都不选择此条款。
    • 昆山商品房 常州商品房 商品房 8年以前
  • 3 回答
    • 建筑工程竣工综合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 致富之豪 回答:你好!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备案机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结合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如实填写; 2、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将备案文件报送承监质监站; 3、承监质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经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备案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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