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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18:14
1.建设项目中集中绿地(不包括城市绿地)下建地下室,满足下列条件时,可按100%计算绿地率及集中公绿指标。
2.地下室覆土厚度不小于1.5米,且覆土顶面标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大于0.5米。
3.4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含)的集中绿地,地下室顶面占地面积不超过该绿化用地的1/2,抽过部分按原折算率计算表。
4.4000平方米(含)以下的集中绿地,地下室顶面占地面积不超过该绿化用地2/3,超过部分仍然按原折算率计算
5.屋顶绿化及地下室覆盖土厚度小于1.5米时,绿化指标计算仍按杭政办(1996)34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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