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倒叙_7629 2018-03-09 15:41
1、营业税个税捆绑征收。
营业税按照差价5.5征收,个税就按照差价的20%征收。
营业税按照成交价5.5征收,个税就按照成交价的1%征收。
这个不用选择,房产局系统会自动带你按照最少的那种办法缴纳。
如果你没有当时的发票或者评估价格,那么个税是按照你的成交价20%直接征收,会非常恐怖!
2、土地增值税。
计算很复杂!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评估价格或发票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
这里的使用税率按照你的增值额来算,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那么爱你 2018-03-04 16:52
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规定商办类项目不得作为居住使用,新建项目不得出售给个人,二手项目出售给个人时需满足名下无房且在北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个条件。同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由此,北京成为首个停止向个人出售商办类项目的城市。
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公告同时写道,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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