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房产税怎么征收?

朱碧云 | 被浏览 6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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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可惜没如果 2018-01-02 20:56

      你好,据我所知如下:
      1、除按房产原值的70%的1.2%缴纳房产税外,有出租收入的还要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
      2、计提房产税后,未缴纳的,仍然保留在“应付税金——应付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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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叙_7629 2017-12-31 14:07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2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一、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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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点留恋 2017-12-31 11:03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如果商铺是租来的,也就是说自己没产权,不用交税
      2,如果商铺是自己的,那要分用途区分计税依倨
      a,自用:税率为1.2%,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b,出租: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公式: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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