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设计施工合同范本求一份?

涂娟 | 被浏览 6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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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ernally 2017-11-22 09:17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 率
        % 估算设计费
        (元)
        项目类型 建设面积
        ( m 2 )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40% 设计方案提交
        第三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初步设计提交
        第四次付费 总设计费的 20% ( 不留尾款 ) 施工图提交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 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1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___ 份,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 份,设计人 ___________ 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约定事项:
        8.12.1
        8.12.2
        8.12.3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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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叙_7629 2017-11-20 13:05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对 项目进行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为明确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园林景观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XXXX项目共两块,分别位于东关街两侧,总用地面积约 公顷( 亩),其中东关街北侧地块被规划平安路分割为东西两部分,其中:规划平安路以西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1.19公顷(17.84亩),规划平安路以东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2.26公顷(33.87亩);东关街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外用地约0.5公顷(7.5亩)。
        该项目属二类居住用地,本次规划用地面积 ㎡。建筑限高60米,总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2--2.4万平方米/公顷。总规划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甲方力求将本项建设成为邢台市有标志性的高尚住宅小区,通过园林景观高创新设计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品牌。
        第二条、设计范围、工作内容
        1、本工程总景观面积约 m2 (以实际设计发生的园林面积计算景观面积)。
        2、按开发商提供该项目绿地范围进行总体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3、提供施工现场服务。
        第三条、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设计周期、
        一、 方案设计阶段
        (一) 发包人配合内容
        1、 向设计人提供完整、详细、准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竖向标高图、市政综合管网图,提供设计任务委托书。
        2、 组织设计人现场踏勘(包括场地条件,边界小气候以及用地范围内的视觉效果,构成总体规划方案初步构思素材)。
        (二) 设计人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
        1. 设计说明书
        2. 区域位置图
        3. 现状分析图
        4. 空间结构分析图
        5. 功能结构分析图
        6. 道路结构分析图
        7. 景点及视线分析图
        8. 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9. 景观竖向设计意向图
        10.景观种植意向图
        11.主要景观建筑设计意向图
        12.主要景观设施设计意向图
        13.主要景观节点平面图和效果图若干组
        14.总体景观鸟瞰图
        以上所列图纸向发包人提供A3彩色图册四套和一张电子文件光盘。
        (三) 设计周期: 12 个工作日
        二、扩初设计阶段
        (一)发包人配合内容
        1、确认扩初阶段设计内容;
        2、对植物选配及物料采用提出意见;
        3、工程成本的控制建议。
        (二)设计人完成内容及成果
        1.景观初步设计总平面图
        2.景观竖向设计图
        3.景观种植设计图(乔木、灌木、地被、草坪),土质改良方案。
        4.景观照明设计图
        5.景观给排水设计图
        6.局部景点放大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景观建筑设计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8.景观设施设计详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以上所列图纸向提供A3图册四套和一张电子文件光盘。
        (三)设计周期: 15 个工作日。在发包人确认方案次日开始计算扩初设计周期。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发包人配合内容:提出完善意见,确认设计人施工图阶段成果。
        (二)设计人完成内容及设计成果
        1、总平面分布图。
        2、详图索引图。
        3、放线定位图。
        4、各细部标高图。
        5、各区域灌溉及给排水图。
        6、园林灯具照明及电路系统图。
        7、各区域物料图及样板材质和色彩。
        8、乔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按乔木规格定位)。
        9、灌木布置平面图及定位图。
        10、地被(草坪)植物位置图和土壤造型图。
        11、总体植物目录表(具备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冠幅、高度及相应数量)。
        12、各区域铺地、台阶、建小品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
        13、道牙、花槽(台)、休闲座椅的建筑、结构施工详图。
        14、水景、喷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15、泳池或嬉戏池的装饰面、给排水、电气等施工详图。
        16、周界围墙、广场、出入口门楼、栏杆、梯级、步行小径、花池、园景墙、亭台桥郎花架的建筑、结构、电气等施工详图。
        17、照明灯具的规格、尺寸、灯具颜色和灯光色彩详图。
        18、各区域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垃圾桶、长凳、花盆、雕塑艺术品、标识牌定位选形、球场布置图。
        19、施工图概算书。
        以上所列图纸向发包人提供六套施工蓝图和光盘一套,同时各专业设计师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三)设计周期: 25 个工作日。
        四、设计施工现场服务阶段
        1、发包人工作内容:确认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现场工作,准时通知设计人到场。
        2、设计人工作内容:配合景观施工。具体内容为:参与植物选择;参与铺装材料的选择;施工期间变更及重要技术指导以及参与园景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
        3、设计人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由发包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
        第四条、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一、 设计费用计算
        1、本工程总景观面积约 m2
        2、设计费综合单价:按单价实际园林用地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含税)计,本合同设计费单价另有约定外不做任何调整。
        3、本合同设计费预算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园林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二、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方案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扩初设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3 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4、设计人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按合同提供施工图并经发包人确认后 3 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5%,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后 3 日内发包人将剩余设计费(按实际园林景观用地面积结算)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设计人。
        说明:
        1、 实际设计费按实际完成的园林用地面积与设计费单价结算。
        2、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时方可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3、 设计及施工服务阶段设计人服务次数不少于 次(超过 次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需设计人增加异地考察,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4、 以后设计图纸变更提交时间的确定以发包人书面(加盖公章)通知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发包人责任:
        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 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设计人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发包人签字确认方可定稿;若设计人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未给予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则视为确认,设计人按确认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定稿后如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设计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设计人应予返工,在设计人进行设计修改前,发包人应对设计人的修改费用给予补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创作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设计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设计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
        二、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园林景观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提供专业设计主创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便于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交流与沟通。
        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方案或图纸修改时,设计人需在收到发包人加盖公章的修改函件 2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完成修改的时间,并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因方案或图纸修改,涉及修改费用的,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修改费用的数额及付费时间。
        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设计人的设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用;如果双方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非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支付终止日前已履行服务的所有服务费;非发包人原因,设计人无理单方面要求中途终止本合同的,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予发包人。
        二、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由于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三、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应减收该设计阶段对应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第七条、其他
        一、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应按时到达现场配合相关工作。超过3日的技术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 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
        五、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设计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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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seer 2017-11-19 20:4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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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回答
      • 求主卧衣柜布局指导
      • 黄茅丫头-七九八一空间艺术设计 回答:在不改变格局的情况下,建议衣柜侧面设计为一个展示柜,或者就是做弧形开放格;如果考虑拆改的话,可以把两个卧室门的方向调整一下
      • 衣柜布局 主卧门 风水布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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