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叙_7629
2017-07-17 17:31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中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 契税税率为4%。
资料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
补充资料:全文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当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发生不等值交换时,以支付不等值差额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者应当补缴契税;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者也应当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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