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xiaoxuan 2017-05-25 20:15
处理方法:(1)日常经济业务发生时,业务人员将原始凭证提交给财会部门。由凭证录入人员在企业基础会计信息的支持下,直接根据原始单据编制凭证,并保存在凭证文件中。(2)对凭证文件中的凭证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对记账凭证作审核标记,否则,将审核未通过的凭证提交给录入人员。(3)登记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登记各种明细账,一般单位根据业务量的大小设置各个会计岗位,即分别由多个财会人员登记多本明细账,如一个会计专门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一个会计专门登记材料明细账等。(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总账会计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jianghui 2017-05-25 20:14
你好,很高心为你解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广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又包括以在建工程转让、股权转让、项目转让及房地产转让等为表现形式的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性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来源又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分为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地方法规等规定,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上海为未载明房屋权属状况的绿色房地产权证);(2)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且应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2)已经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指“七通一平”;(3)已经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4)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无论是出让用于项目开发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均随之转移。希望答案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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