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xiaoping123 2017-05-02 19:29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那么爱你 2017-05-01 13:37
办理流程:
一、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二、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三、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所有权》,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四、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作贷款面谈记录;
五、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六、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相关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九、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十、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相关问题
设计本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本本亲密互 动,还有更多美图等你来看!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2012-现在 shejiben.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