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Qyana 2017-04-15 16:48
你好,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只有购房合同不能直接办理继承或者赠与手续,但可以签订赠与合同或者留有遗嘱,该两份文书待房产证取得后方有效。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可从网站下载,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居住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小小小帅 2017-04-14 22:27
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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