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clown_3715 2016-12-12 09:51
你好,可以的。 各个银行提前还贷的规定都不同。具体的必须咨询银行。工商银行:贷款期限满1年后可申请,需要提前1个月预约,最低还款额不低于1万,每年有2次机会 。
农业银行;贷款期限限满2年后可申请,每年2次机会。中国银行:房屋贷款期限满6个月后申请提前还贷,每月上半月直接到支行办理,每年不超过3次提前还贷机会。建设银行:满6个月后可申请,最低还款额部低于5000,每年不超过2次机会。招商银行,每周安排2天时间办理,最低还款额部低于1万,每年提前还款次数不限。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点留恋 2016-12-11 20:21
可以的
房产部分抵押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不过要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要求申请人已经还满了一年的贷款才好办理的。虽然没有满一年也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在还款没有满一年的情况下,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所以,这样是不划算的。
要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最好是还款满一年再提前还款。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还款一方需要提前15-30个工作日向贷款的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再带上还款时要用的资料到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
另外,如果个人的房产抵押贷款已经还了大部分,这种情况下就不建议提前还款了,个人可以将目前的闲散资金用于投资。这样一来,比提前还房产抵押贷款更为划算。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丶- 2016-12-10 23:07
房产部分抵押是可以的。
第五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孽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孽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孽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孽息。
前款孽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孽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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