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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么爱他_5924 2016-12-10 19:56
商品房建设管理规定
1、县城乡建设局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形成放线记录交工程建设单位,并将规划方案和放线记录送县行政执法局备案;
2、项目建设单位凭县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工程放线记录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放线,放线内容为建筑物四个角点坐标、四至界线距离、平面尺寸、正负零标高等;
3、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放线内容进行施工,县行政执法局、县城乡建设局加强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管,当工程建设至正负零时,工程建设单位邀请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局、房重局、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验(复)线,如与规划方案不一致,责令整改;
4、建设单位应提供商品住宅小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方案并经城乡建设局批准;且多层建至一层封顶、高层建至总高度的三分之一形象进度时(按以前惯例,无正式文件规定)由县房重局发放商品房预售证,如工程未进行验(复)线,或工程验(复)线不符合要求,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证;
5、县行政执法局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工程建设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立即与县房重局联系,停止房产预售;对已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证及时收回,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Hzl_8542 2016-12-10 19:03
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给业主时通常要符合以下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具体来说,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质量时,还需要仔细查看一些材料,并且这些材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整栋楼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住户手册》等。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者在验房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时,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交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业主首先要仔细查看房屋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切记户内和公摊面积一定要一起核查。户内面积虽然容易测量,但是公摊面积的计算较为复杂,也是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所以更需要仔细核查。
户内面积核实之后,接下来就要查看房屋细节了。需要看的地方大致有:墙体及楼板是否有裂缝和墙皮脱落现象,防水工艺是否完善,防水材料质量是否过关。户与户之间、户内各室之间隔断墙及楼板隔音、减震效果好不好,墙体、屋面隔音、隔热材料厚不厚。门、窗的密闭性是否达标,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是否合理。公用设施设计是否合理,如楼梯间位置、楼梯宽度、电梯运行质量、公用照明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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