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营业税怎么收取

封听寒 | 被浏览 7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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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忆苦思幻 2016-12-10 20:28

      南京二手房营业税:
      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别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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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若0冰霜 2016-12-10 11:48

      方式是:
      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者房屋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转让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产证满五年且为房主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的价格来源于网络,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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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心_9036 2016-12-09 22:45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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