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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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水一掬 2016-03-24 21:06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 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 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 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 公共生活秩序;
        5. 文娱活动场所;
        6. 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 车辆行驶及停泊;
        8. 住宅区档案管理;
        9. 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 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 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 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 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 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 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 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 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 风险抵押
        (一)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 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 奖罚措施
        (一)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 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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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rettygirl 2016-03-21 20:2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此物业位于___市____街__号__层,建筑面积__平方米(实际面积高于或者低于合同规定面积,均以此标注面积为准,不作调整)。 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______,房产证证书编号:______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结构;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7,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物业费用及缴纳方式 :
      1,甲方按年于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___元人民币(___元)此费用包含第三条所列各项委托管理事宜及下列费用:采暖费,电梯费,停车场的使用费,其他未列入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自行负责,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2,甲方应严格按照以上条款要求的缴纳方式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取消合同,有权强行将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的各类图纸,含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以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对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执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但乙方需退还甲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非因甲方过错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迁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合同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及规定严格执行。
      2 ,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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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g123456 2016-03-20 18:19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物业公共维修资金。
        (五)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 费用中支付;
        4、 。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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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zl_8542 2016-03-19 20: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xx家园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xx
        坐落位置:xx
        四            至:xx
        占地面积:xx
        建筑面积:xx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架空层。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红外线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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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叫我雷锋 2016-03-19 14:44

      甲方:   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业主委员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

        代表人:XX

        乙方:   深圳XX发展公司

        法人代表:XXX

        经XXX住宅区业主大会   年   月   日投票表决同意:直接聘请深圳康发发展公司为XXX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管理服务正常运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合同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住宅区位置:   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

        2、占地面积: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户数: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户,_____户未入伙)。

        5、物业类型:   混合住宅小区。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2、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水平进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评定,如聘请专业公司需要支付费用的,则该费用从物业收费中支出。如未达标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区业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3、聘请独立审计机构每年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收费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虚假或失实的账册、传票等致使甲方利益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终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业主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致使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乙方应作好对欠费业主的催缴、统计、记账工作,确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不低于总应收费的98%,如无故达不到该收缴率,则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欠费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讼诉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执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

        2、完善并制订与“服务方案”相匹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事先报告并获得业主大会批准。

        3、有权选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整体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乙方应在本住宅区显著位置长期公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6、购买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

        7、作为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价,   乙方每年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物业管理总支出的10%计提物业管理服务佣金(以下简称“佣金”)一次。

        8、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账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甲方。

        9、鉴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区的事实物业管理人,乙方有权力追缴历年来业主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用。

        10、对本住宅区的公共或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区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为使本住宅区物业的保值、升值,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阻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擅自改变本住宅区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将住宅用作商业、办公、集体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开展积极向上、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住宅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物业管理费结余、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等。

        1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本住宅区定位为高档次的住宅区,乙方应执行与之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具体按《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管理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别墅物业每平方米5.20元/月;复式别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层物业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层物业每平方米2.30元/月;商业物业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务楼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业面积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2、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月直接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向已缴费业主提供上月物业服务收费明细账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和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以后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条   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按政府收费标准收取: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5元/月;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5元/月(别墅除外)。随物业管理服务费一齐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记)帐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2、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规定的专项本体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乙方先立项报价,甲方审核签字后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本住宅区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3个月由甲方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5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业主拖欠专项本体维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规定办法进行处理。

        5、本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交纳、使用、续筹、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共设施及业主共有物业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区属业主私家车位以外的所有室内、室外停车位实行统筹使用,暂定每车每月车位使用费(含车场管理费)为220元。

        2、本住宅区的业主私家车位,每月每个车位需缴纳车场管理费30元,与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3、本住宅区产权属于乙方的室内停车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计76个,由乙方有偿提供给全体业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个车位每月200元(不含车场管理费)的固定标准净提取76个车位使用费。

        4.   本住宅区的临时停车的收费按市政府指导价执行。

        5、本住宅区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停放,除极其特殊的情况外,禁止外来车辆停泊过夜。

        6、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7、本住宅区公共区域的电梯广告及相关收入、除乙方权属之外的停车场收入、特约服务收入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和物业管理费合并使用。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1、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3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住宅区资料等交接清单,送甲方审核。住宅区物业收费财务账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甲方审核,由甲方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2、乙方愿意续约的,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约与否。如本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同意续约的,将直接与乙方续签合同。

        3、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达不到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4、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标准或损害物业共同利益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

        3、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物业管理服务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物业管理服务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合同期未满,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不按时交接、撤离的,均应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双方及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均具约束力。

        甲方:深圳市罗湖区XXX住宅

        乙方:深圳XX发展公司

        区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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