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哟年 2016-02-29 21:08
装饰装修规范有: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一个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如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室内其他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 第1.0.10条
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地(楼)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和罩面板工程,应待隔墙、门框、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有抹灰基层的饰面工程、罩面板和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三、油漆、刷浆工程,应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工程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油漆,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裱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油漆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5℃;
四、用胶粘剂粘贴的罩面板工程,不应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漆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1)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2)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毫米处测量。
第1.0.13条
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ag123456 2016-02-29 17:49
装饰装修规范有:
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灰膏、玻璃、油漆、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
抹灰、油漆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出样板(一个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鉴定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如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室内其他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沾污的条件下进行。 第1.0.10条
室内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易产生较大湿度的地(楼)面的垫层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和罩面板工程,应待隔墙、门框、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有抹灰基层的饰面工程、罩面板和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三、油漆、刷浆工程,应在塑料、菱苦土、地漆布和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工程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油漆,应待裱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裱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油漆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混色油漆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5℃;
四、用胶粘剂粘贴的罩面板工程,不应低于10℃;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漆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1)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2)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毫米处测量。
第1.0.13条
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9小小毛 2016-02-29 15:27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下列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 橱柜制作与安装。
2 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3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4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5 花饰制作与安装。
12.1.2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12.1.3 细部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2.1.4 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12.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2.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2.2.1 本节适用于位置固定的壁柜、吊柜等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2.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2.3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
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2.4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2.5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
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2.6 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2.7 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一般项目
12.2.8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12.2.9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10的规定。
表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12.3.1 本节适用于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3.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3.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
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
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3.4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3.5 窗帘盒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2.3.6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
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3.7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与墙面、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
直、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
12.3.8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8的
规定。
表12.3.8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2.4.1 本节适用于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4.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4.3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
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4.4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4.5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
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12.4.6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6的规定。
表12.4.6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2.5.1 本节适用于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5.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部检查。
主控项目
12.5.3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
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12.5.4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5.5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5.7 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
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
一般项目
12.5.8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
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5.9的规定。
表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2.6.1 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属、玻璃、石膏等花饰制作与
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6.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每个检验批应全部检查。
2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6.3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12.6.4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6.5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6.6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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