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是什么

王利民 | 被浏览 8年以前 |

我来帮他解答

还可以输入9000文字

    3条回答

    • 芒果5270 2016-01-16 10:0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方案论证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0 评论

    • 没有昵称_0108 2016-01-16 09:1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0 评论

    • 请叫我雷锋 2016-01-16 00:10

      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0 评论

    相关问题

    • 1 回答
      • 钢结构建筑实施加固的方法有哪些?
      • 烈焰_5169 回答:现在的建筑物的结构类型有很多,混泥土结构、框架结构和钢结构等,这些都是常见的一些建筑结构来的。钢结构建筑现在也越来越流行,很多高层建筑都是采用钢结构,这就说明了钢结构的整体刚度好、抵抗变形能力强。那么钢结构是如何实施加固的呢?。钢结构加固的主要方法有;减轻荷载、改变结构计算图形、加大原结构构件截面和连接强度、
      • 钢结构防火涂料有哪些 钢结构 钢结构防火漆 28天以前
    • 2 回答
      • 钢结构建筑的使用面积是如何进行计算的?
      • 烈焰_5169 回答:钢结构行业是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以钢材为主要材料,通过焊接、螺栓连接等方式构建建筑物的结构框架。相比传统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具有自重轻、强度高、施工速度快等优势,因此在厂房、体育馆、桥梁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钢结构厂房施工工期需要多长时间呢?实际情况会因项目的规模、复杂度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 使用面积 钢结构 钢结构防火漆 1个月前
    • 3 回答
      • 求主卧衣柜布局指导
      • 黄茅丫头-七九八一空间艺术设计 回答:在不改变格局的情况下,建议衣柜侧面设计为一个展示柜,或者就是做弧形开放格;如果考虑拆改的话,可以把两个卧室门的方向调整一下
      • 衣柜布局 主卧门 风水布局 1个月前
    • 求主卧衣柜布局指导
    • 1 回答
      • 厂房加固的施工方法有哪些?
      • 烈焰_5169 回答:常见的厂房加固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碳纤维加固:通过使用碳纤维布或板材粘贴在需要加固的构件上,利用其高强度和粘结剂的粘结力,对构件进行加固和补强。碳纤维加固具有高强度、高耐久性、轻质、施工简便等优点,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厂房结构。 2、粘钢加固:通过使用高性能的环氧类粘接剂将钢板粘贴在混凝土构件的表面,以提高其承载能
      • 施工方法 厂房装修有哪些 加固施工 1个月前
    • 1 回答
      • 景观钢构焊接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 烈焰_5169 回答: 1、尺寸超出允许偏差   对焊缝长宽、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2、焊缝裂纹   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10~15mm,焊接中木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3、表面气孔   
      • 装修需要注意什么 橱柜需要注意什么 交房需要注意 1个月前

    手机设计本

    随时提问题,随意赏美图

    设计本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本本亲密互 动,还有更多美图等你来看!

    关注我们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