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标准设计费合同范本?

米舒荣 | 被浏览 7年以前 |

各位大侠,2017标准设计费合同范本谁有的啊,求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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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条回答

    • 天上的木兰星 2017-02-22 10:02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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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奋斗_9500 2017-02-22 10:09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_________。

      2.方式:

      _________。

      3.要求:

      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条件:

      _________。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_________种:

      (1)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_________%;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_________。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_________。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_________;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地点:_________;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_________(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服务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服务方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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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水一掬 2017-02-22 10:15

      发包人:连云港市嘉丽华遮阳制品有限公司 设计人:连云港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连云港市嘉丽华遮阳制品有限公司给水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银珠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第三条 设计阶段:方案、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给水管线、水表计量等;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相关基础资料、文件。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2012年 3月6日提交全部施工图文件,共 贰 套。 第六条 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费2154.00元,付款方式为施工图提交后一周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如在本合同的设计内容以外,双方协商解决. 
      7.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7.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7.2 设计人责任: 
      7.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7.1.1、7.1.2、7.1.4、7.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 
      7.2.3 设计人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7.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实际直接损失。 
      7.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连云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竣工验收后为止。 10.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壹份、设计人壹份。 10.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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