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电气设计规范是什么?

熊强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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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条回答

    • 流绪 2016-06-30 11:17

      19.1.1 电话设计必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灵活畅通和确保质量,并应符合市话通信网的进网条件及技术要求。
      19.1.2 电话用户线路的配置数量应以满足建设单位提供的要求为依据,并结合实现办公现代化需要的提高电话普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可按初装电话机容量的130%—160%考虑。
      19.1.3 当电话用户数量在50门以下,而市话局又能满足市话用户需要时,可直接进入市话网。
      19.1.4 电话站初装机容量宜按电话用户数量与近期发展的容量之和再计入30%的备用量进行确定。若选用程控交换机时,用户板的备用量可按10%考虑。
      19.1.5 电话站交换机程式的选择,宜按以下原则确定:
      (1) 宾馆、饭店、大型公用建筑、高层办公楼等宜采用程控式交换机。
      (2) 一般单位如条件不允许,对于100门及以下者亦可选用人工电话交换机或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
      19.1.6 如选用程控式交换机其容量小于250门及以下且无数字交换功能要求时,可选用空分制式程控交换机。反之则可选用A律PCM数据交换式程控交换机。
      19.1.7 程控用户交换机的设计还应参照《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9.1.8 电话设计除执行本章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标《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和《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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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盛夏中等待 2015-11-25 14:49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7.2.4。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   2人防设计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   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专门设置照明配电箱,避免从临近人防单元照明箱引出,以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进行密闭处理的管线数量。 
        由于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的安全及可靠性的保障不同,非人防区域的线路较容易遭到破坏,电气线路应防止从人防区域内出线到非人防区域再回到人防区域的情况。照明灯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都量大面广,在设计时特别需要注意。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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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爱的橙子 2015-11-25 12:15

      1、重点协调了本规范自身及其与国家其他有关规范中有关条文的规定,调整了规范的使用范围,将无窗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纳入本规范。
      2、将原规范附录一“名词解释”修改为“术语”一章,并对原名词解释作了删除、补充与完善。
      3、对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作了部分调整,并对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与燃烧性能分别进行了规定,编入相应章节中,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4、对原规范章节的编写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原“仓库”一章中有关仓库的规定,与“厂房”合并;其余内容,单独编入“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一章;对“厂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补充;调整了部分厂房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5、在“民用建筑”中补充了商店疏散人员的计算原则和有关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的设置要求、对居住建筑和商店的面积作了调整、等。
      6、对“消防车道”的设置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
      7、补充了建筑幕墙、建筑中贯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等的防火要求。
      8、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调整;增加了泡沫灭火系统和厨房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删除了蒸汽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9、增加了“防烟与排烟” 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对防火阀和通风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调整了有关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和消防用电线路的防火要求。
      12、将原规范附录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四“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移至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中,并补充了部分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删除了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列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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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富之豪 2015-11-25 09:24

      你好!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人防施工验收规范是包括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技术交底模版、通病防治、质量预控、江苏2002建筑施工工法、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养护及污水处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橡胶坝技术规范、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大量的上千万字的文字图片资料,帮助快速完成建筑、装饰、安装等各类工程技术交底资料的编制。最新升级的正式版本中增加了2003年最新发布的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和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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