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tandang 2015-10-17 10:31
福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福建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缴存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下简称“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限;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五)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
wangsanbao123 2015-10-16 10:19
根据《通知》,福州市将严格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二套房的认定上,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套数、面积情况等书面查询结果证明。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有福州五城区范围内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认定为已有住房。
另外,福州市要求,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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