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条回答
Andy421 2015-10-11 10:48
一、申请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99小小毛 2015-10-11 00:4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
定》要求,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必须
进行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通航安全评估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
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的程序为:(一)
《报告》编写完成后,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海事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申请时,须提
递交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等资料和图纸(包括电子文档);(二)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权,对《报告》进
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认为明显不符合评估要求的,退回申请单位重新编写;(三)海事管理
机构认为申请单位递交的《报告》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应及时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四)《报
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通航安全评估的内容为:(一)符合设计规
范;(二)符合通航参数和安全系数要求;(三)符合远期船型航行要求;(四)符合港口发展和长期规
划的要求;(五)不存在隐患性影响,或存在隐患性影响但已采取措施消除或缓解;(六)具备安全监管
设施,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七)具备系统性的安全保障条件;(八)船舶操作技术和通航环境符合安
全要求;(九)满足其它必要条件。
(一)《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二)兴隆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三)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四)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
(五)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六)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文件;
(七)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八)《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
(九)《水利枢纽工程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十)《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航道及通航安全与维护实施方案》。
相关问题
设计本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本本亲密互 动,还有更多美图等你来看!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2012-现在 shejiben.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