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装修合同范本有没有?

云洪山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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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繁华尽落 2015-06-17 17:0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室厅厨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收据向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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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eolep 2015-06-17 17:09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工程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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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芋亲小太阳 2015-06-17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 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 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 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 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 (a4);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 平立面图
      1、 原房型图
      2、 墙体改造图
      3、 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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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奶瓶_6612 2015-06-17 16:21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5、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以及周边工农关系的处置。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二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并承担提前竣工所发生的经济支
      出,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奖给乙方。 第十一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资金; 4、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5、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 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监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后, 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行业装饰 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二套。 1、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工程竣工图; 5、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五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六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十七条 竣工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装饰质量 监督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的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章 设计变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十九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发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第二十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主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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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拉勾勾 2015-06-17 16:0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装。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为使本项工程能顺利圆满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委托方式: 2.工程开工日期: 3.工程竣工日期: 4.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大写): 2.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 3.如没有另增新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得超过预算工程价款的2%。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施工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返工,工期不变,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在甲方验收前包装完好无缺,未有开封现象,并在产品标定保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伪劣冒牌,型号、规格不符等现象,可视为违约。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计人民币伍万伍仟陆佰伍拾圆整; 2. 泥、水、电三道工序基本完工且木工制作开工和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柒万叁仟捌佰圆整; 3. 木制作及油漆基本完工且扇灰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伍拾圆整;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2000元), 计人民币叁万肆仟陆佰圆整; 5. 余额人民币2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装修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 如有甲方增加项目和按实际结算项目,根据甲方签名认可的单价,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数量,计算出准确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7. 如有甲方减少项目,则从本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金额,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工程款支付。如已存在甲方超前支付,则超出部分从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8. 甲方工程款必须交给乙方指定或委托收款人员,同时必须收到乙方财务专用收据方可付款,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9. 甲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以乙方开具财务收款票据为准),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10.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付清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如因乙方设计失误造成更改方案,已经施工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改施工内容引起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4若验收中有不符验收要求的项目,应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施工人员及乙方工地代表。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 陈锦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
      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室内承重结构进行任何改造、破坏。一切对承重结构破坏行为均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指派安装水电改造工程的电工发须出示电工资格证。 5、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6、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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