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条回答
TANKAI 2015-06-11 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dd_3192 2015-06-11 11:14
(1)发包人、承包人、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验收组通过查验后,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包括基本合格对不符合规定部分的整改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发包人、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wanner1994 2015-06-11 10:58
(1) 初步验收一般安排在正式验收之前一个星期左右,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对整个工程逐项进行仔细检查,按照图纸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将遗留工程及其工作量以及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返工处理的部分,全部做好记录,列入收尾工程计划,责成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设计单位、质检单位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评定,并召开工程竣工验收总结会。对于需要返工或继续完善的,限期由施工单位组织力量完成,以便尽快将建筑物移交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
沧海逸趣 2015-06-11 10:56
1、盘点各种项目 用户与装修公司共同按装修工程合同及工程变更签证单上所列的装修项目进行逐项逐件清点,看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部完工,没有彻底完工的项目则不予验收。主要装修项目,如墙面、地面、门窗等未彻底完工者,则应延期进行竣工验收。 2、 检查装修质量 先检查材料品种、规格等,再仔细察看外观质量,然后用检验工具量测偏差值。对照相应装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判定该项目是否达到要求,合格者方能验收。各项目所用材料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者必须返工重做。外观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双方可商议进行修整或局部返工。检查中凡超过规定偏差值的检查点数不超过总检查点数项目的30%,应判定为合格,可以验收;若超过30%者,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应加以修整或局部返工,然后验收。 3、 签署竣工验收单 双方根据各装修项目的检查结果,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单。其内容包括装修项目名称、工程量及质量评定。在竣工验收单中“评定为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办法”一栏应由双方商议决定,注明装修公司应负责修整或返工重做;对于难以修整或返工而造成永久缺陷者,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 4、 收回余料 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用户应将自购材料的余料点清收回,以备日后装修出现损坏时修补使用。对于有保存期限的材料,业主如不愿保存可与装修公司商议折价处理,也可另行处理。 编辑点评: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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