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曲秋萍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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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条回答

    • lushixiong 2015-06-10 17:45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差不多,你可以参照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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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y421 2015-06-10 17:43

      其实合同很容易写的。你把开始施工的时间,还有施工期限;给施工工人的工资是多少钱每天的;还有你施工时,你要求用的材料;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都写下去,当然是要维护双方利益的。具体的格式你可以上百度看一下的。希望能帮助到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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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疾风剑豪 2015-06-10 17:32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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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6316022xc 2015-06-10 17:26

      BF—2005—0205
      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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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小公举 2015-06-10 17:22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差不多,你可以参照如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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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锁清秋X 2015-06-10 17: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建筑施工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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