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半包装修合同?

尤介辉 | 被浏览 8年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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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条回答

    • 金融小婷子 2015-06-15 13:10

      半包是指介于清包和全包之间的一种方式,施工方负责施工和辅料的采购,主料由业主采购,如地板、洁具、瓷砖、地砖、涂料、橱具、锁具、五金件等,其他一些辅料有施工队来安排,如沙子、钉子、水泥等。 价值较高的主料自己采购可以控制费用的大头,种类繁杂价值较低的辅料业主不容易搞得清,由施工方采购比较省心点。
      理解了这个意思基本上拟定合同就没什么问题了,希望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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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繁华尽落 2015-06-15 13:00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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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lute1994 2015-06-15 12:59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48小时积水渗漏试验,同时做好供水安装的闭水试验。   (2)管道接口严密无渗水。  (3)电线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PVC管内不得有导线接头和非正常发热现象。  (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垢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局部空鼓不得超总数的5%。    (5)墙面乳胶漆,   1 底  2  面  。        4、甲方提供的材料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绵阳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保修期:装饰装修工程和水电均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业主手册),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4、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因施工人员承担的责任,甲方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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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ssMa 2015-06-09 20:4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 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 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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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荀忠 2015-06-04 15:03

      最新家庭装修半包装修合同样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 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 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 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 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 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 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 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 一底三面

      4.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以下内容会员跟帖回复才能看到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

      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

      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0 评论

    • 鲁元瑶 2015-06-04 15:03

      最新的半包合同样本,请参考http://www.doc88.com/p-3562279251314.html

      0 评论

    • 叶进 2015-06-04 15:0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业主)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竣工,工期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 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广州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
      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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