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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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 [昵称被屏蔽] 回答:(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保障性住房租赁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房申请条件 7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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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Hzl_8542 回答: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保障性住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保障性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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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清水一掬 回答: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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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倒叙_7629 回答: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 1、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2、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3、 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 4、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房申请条件 5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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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xiaoping123 回答: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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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昵称被屏蔽] 回答:厦门保障性住房条件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城镇户口,且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厦落户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就近解决市民的购买与租赁,岛外居民原则上在岛外购买或承租、鼓励岛内居民到岛外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收入上限为:3人及以下户为5万元,4—5人户为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以3人户为例,申请租房的家庭资产须在20万元以下,申请购房的家庭资产须在30万元以下。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今年的申请条件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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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 kitty1235 回答:申请条件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 其中至少有 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申请。●以投靠子女方式户籍迁入厦门的,不得单独申请。 ●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单身达到计划生 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年收入5万元以下,4-5人户年收入6万元以下,6人以上户年收入7万元以下。】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 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4、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我市住房困难户住房面积控制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已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统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实行货币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原则上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获得批准时原住房(或货币安置补偿金)必须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国土房产局或市建设与管理局收回或收 购。】 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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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ag123456 回答: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3] 租赁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5张) 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 保障性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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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Lin_4987 回答: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障性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 3 回答
    •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 灯泡怪兽 回答: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
    • 保障性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房申请条件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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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 倒叙_7629 回答:申请条件 A、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厦门市城镇户口,且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在厦落户满3年,通过购买商品房入户的则不能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岛外居民原则上在岛外购买或承租、鼓励岛内居民到岛外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 B、收入及家庭资产条件。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家庭,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收入上限为:3人及以下户为5万元,4-5人户为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4倍以下,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上限的6倍以下,以3人户为例,申请租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20万以下,申请购房的家庭资产必须在30万元以下。 C、住房条件。 申请人家庭必须是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今年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为人均建设面积12平方米以下。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初审后汇总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户籍所在居委会和实际居住居委会)后,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或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批准,经复核符合条件并公示(网络、报纸等媒体)后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主要实行轮候配租制度,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由居委会通过厦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发给申请人轮候号。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公房中心按轮候顺序约谈,申请人可三次选房,如三次选房均不满意则需重新申请轮候。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实行轮候和打分相结合,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轮候超过3年即可直接配售。
    •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 5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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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 cjh531774343 回答: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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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要怎么申请
    • HH0807 回答: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办理。   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在主城区工作,由住房保障机构接受申请。申请主城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限向工作所在地的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第五章 配租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摇号配租。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优先轮候配租。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住房保障机构发出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到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
    • 保障性住房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 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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